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数量为主要指标,把中国城市分成5个等级,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各个等级要求的城区人口数量如下:
超大城市:1000 万~
特大城市:500 万~1000 万
大城市:100 万~500 万
中等城市:50 万~100 万
小城市:~50 万。
根据第7次人口普查:
全国超大城市 10 座。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广州、重庆、成都、天津、东莞、武汉、杭州。杭州位列第10名,城区人口1002万。
全国特大城市13 座。分别是西安、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苏州、合肥 。
大城市城区人口100万~500万,其中又分为:300 万~500万称为I 型大城市 ,100 万~300万称为Ⅱ型大城市。
I 型大城市有:太原、南昌、南宁、大连、洛阳、乌鲁木齐、宁波、福州、厦门、无锡、贵阳、兰州等等。
Ⅱ型大城市:大多数地级城市,城市代表有赣州、芜湖、鞍山、宜宾、襄阳、宜昌、海口、绍兴、潍坊等等。
整个中部地区I 型大城市,仅有太原、南昌、洛阳上榜。整个中部六省,武汉是唯一的超大城市。长沙、郑州、合肥为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中部地区城市的格局为一超、三特、三I 型。
只要城区人口小于50万的都是小城市,几乎所有的县城都是一个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