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情节恶劣,判刑!

北溟鹿鸣 2024-04-16 23:56:49

近些年以来,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未成年这个原本应该是美好的名词,却在现实中似乎成为一些青少年和家长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已经严重偏离了立法的本意。随着近几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的增多,尤其是校园霸凌问题,已经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尤其是很多网友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护身符,对这些犯罪分子的纵容,本质上就是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伤害。近期,已满12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杀人、重伤害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讨论引发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现象的产生,既有社会原因,也有家庭原因,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对比于法律而言,本身应该要趋于公平公正,除了一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群体之外,不能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对一些人网开一面,否则就失去了公平的初衷。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未成年人早熟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虽然我国刑法已经进行了修改,并将刑事责任年龄减小,但仍然不能满足当前社会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不仅是很多家长,就是在孩子中间也明白了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在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庇护之下,也片面地纵容了一些不法行为,甚至有的家长公然的教育孩子:没事,未成年人犯罪不予追究等等。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偏离了立法的初衷,甚至在个别方面沦为了违法犯罪的帮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此前,江苏某地就发生了一件令人愤怒的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仅岁的女童在路边玩耍时,被2名13岁的男孩用装有钢珠的弹弓打中眼珠,导致眼球破裂成碎片,女孩的一只眼睛永远失明。报警之后,警方却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后通过多方协调查看监控视频之后通过调查发现,涉案的2名男孩均不满14周岁,属于法定上的免予刑事责任的年龄,于是又以未达法定年龄为由,决定不予立案。直到现在,2名伤人的男孩仍然未得到相应的处罚,而其家长也以刑事责任年龄为由,有恃无恐。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至今也不道歉,更不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这样的结果,我相信是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每个父母都深爱自己的孩子,受害人是,被害人更是。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犯错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代价,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也正因为如此,近期的4名青少年的恶性案件再次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在这样的情况之下,4月16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4名犯罪人员已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对此,最高法强调,审判既要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处罚上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该惩处的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还被害人以公平,示社会以公道。可以说,这一结果的出现,在我看来其实是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如果不对这种恶行严厉惩处,恐怕将来这样的事情仍然会层出不穷。有了这样的先例,不仅对于孩子来说是一次教育,对于很多家长来说,更是一种教育。

        

当然,也有网友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孩子的父母也有相应的责任,应该对这些孩子的父母一并惩处。这话有一定的道理,做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以正确的道德观、法律观和价值观来教育孩子,如果发现孩子出现一些不良行为,做为家长的不仅不惩罚,不制止,其实也就是间接地在鼓励这种不法行为。而这种行为一旦多次没有得到纠正,就会更加助长一些孩子的不良思想观念和不良行为,最终酿成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悲惨结果。因此,有必要对家长也要施以适当的惩戒,才能够从根本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达到家校共管,家社共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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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狂钓 30
    2024-04-17 08:09

    不懂如何评论了!

  • 2024-04-18 00:02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侵害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就算是未成年人也要赔偿,是民事侵权案件监护人就要赔偿损失,是刑事案件哪怕是未成年人也要入刑

  • 123 19
    2024-04-17 19:19

    家长判无期罚一百万,孩子判八十年

  • 2024-04-18 02:16

    杀手不判死刑,还留下来继续杀人吗?

  • 2024-04-17 13:36

    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谁判就该由谁去【挽救教育】没问题吧。[打脸]

    纯情无暇的小兔叽 回复:
    [点赞][点赞][点赞]
  • 2024-04-18 05:09

    应该给施恶者(含未成年人)最严厉惩罚

北溟鹿鸣

简介:社会评论者! 艺术行路人! 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