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长沙马拉松暨
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第四站)期间
长沙地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2024长沙马拉松暨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第四站)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范围内所有飞行,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2024年10月20日0时至15时,马拉松赛道所涉及区域(芙蓉路—福元路大桥—潇湘大道—湘府路大桥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区域等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