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福建南安市英都中学一学生手背被同桌用圆规划伤,伤口长达15厘米,受害学生在医院治疗缝合近20余针。事后,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校方也未对施害者进行处分,受害者家属向12345投诉时,也没有收到有效的处理结果。下文是笔者与受害者家属洪女士的对话。
笔者: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洪女士:今年4月1日,我儿子在上晚自习期间,因忙于学习没有提醒同桌周某老师到班。周某生气之余拿出圆规比划,我儿子出于自卫拿出只剩一点刀片的美工刀,周某见状就口出恶言,我儿子没理她收起美工刀变不理她。但周某不管不顾直接用圆规划伤我儿子肩膀,导致我儿子肩膀上有个长达5厘米的伤口,之后继续恐吓,直接用圆规把我儿子手背划出一个长达15厘米的伤口。学生在教室发生这样的事情,身为班主任竟然不第一时间报警,还说是因为学生座位比较靠后,没看见争执! 笔者:学校是如何处理此事的?洪女士:班主任在我儿子受伤后,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校医也仅用纸巾简单为洪某处理伤口;而且事发时,班主任在玩手机,称孩子座位比较靠后,两个孩子争执时没有看见。这一行为完全抛却了作为教师的责任。教导主任与我联系时,一直把责任推脱给我儿子,称二人之间以前就存在积怨。既然二人本身就有积怨,作为老师应当及时协调化解或者调整座位,而不是激化学生间的矛盾。此外,学校的洪副校长为逃避责任,多次拒接电话。在我去学校协商问题时,校方的态度也十分敷衍,冷漠的让我们通过报警处理就行。对于学校的行为,我十分心寒,我将孩子放到学校,学校就承担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目前,施害者没有任何惩处,学校也不对其进行处分,这种做法完全是在助长学校学生欺凌同学的不正之风!
笔者:报警后是如何处理的?
洪女士: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并没有依法立案,也没有进行伤情鉴定,执法人员跟我说要等三个月后才可以做伤情鉴定,并称伤患需要一个恢复过程。我觉得派出所是故意拖延时间,并且存在为对方摆脱责任的嫌疑。
笔者:有没有采取过什么措施?
洪女士:我拨打过12345向教育局反映情况,但教育局在明知事实的情况下,并未对负有管理职责的英都中学进行处理,也没有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处理的方式态度非常消极。我之后再次去派出所咨询处理结果,警方说我们要求的赔偿金额过大,无法进行协商处理。我对此非常气愤,孩子因施害者受伤,对方监护人不仅没有歉意,居然连应当承担的前后期医疗和修复的费用都不愿意承担。
笔者: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洪女士:我和周某监护人曾一起去咨询过后期疤痕治疗费用,对方也带我儿子去泉州中科医院做了一次激光治疗,由于效果不理想一直在发炎化脓。当洪女士再次联系对方时,施害者家长不仅没有歉意,还拒不承担后期疤痕治疗修复费用,并还指责我们无穷无尽索取。 笔者:最后的诉求是什么?洪女士: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负责,而未成年人的身份更不是施害者逃避责任的庇护所。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视此事,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此事,给予受害者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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