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半夜醒来上厕所,想拿床头手机照下路,发现不在

龙马说史 2022-10-07 14:56:29

聪明却被马虎误!北京,一男子半夜醒来上厕所,想拿床头手机照下路,发现不在,以为被自己不小心推到床下去了,一摸果然找到了,可开灯一看,却发现不是自己的手机!事后才知道,原来这手机背后的故事不简单!该男子姓吴,因为房租相对便宜,吴先生在当地某大院内租了一间房子,由于近期当地晚上天气比较闷热,而这大院内出租的房子内部通风性又比较差,因此他和大院内的其他一些租户一样,晚上睡觉一般习惯性把房间门给敞开着睡。

这下,吴先生他们晚上睡觉是通风凉快了一些,可这却给某些不法分子作案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张某是一位刚成年没多久的18岁小青年,靠打点小零工过生活,但由于他平时好吃懒做,又不节俭,因此一直赚得不够花的。

这天他又囊中羞涩,口袋空空。他之前去看望一位朋友,偶然听说他们那里有一家出租大院,平时晚上天气闷热,租客习惯晚上开着房间门睡觉。因此,张某打算晚上去那里偷点值钱的东西去卖了来换钱,并为此提前去大院周边踩了点。这天深夜,张某提前“埋伏”在了这家出租大院门外,等看到院内所有租客都关灯睡觉好久之后,才准备溜进去实施偷窃。

为防万一,聪明的他,在进大院之前,特意把脚上的鞋子事先脱了下来,这样一来,一是行动脚步声比较轻,不容易惊醒出租屋内睡觉的人,二是作案现场也不容易留下脚印。由于出租大院内,好多租客的房门都是敞开着的,一开始张某作案都挺顺利的,在连续得手好几家之后,最后进入一户租客房间(就是上述提到的吴某所租住的房屋),想盗窃他床头的那部手机时,在拔这部手机充电线的过程中,却不小心把自己随身带的手机掉在房间地上。

由于房间内光线实在太暗了,张某下意识的蹲下去摸找,结果一时没找到,他又不敢在该出租屋内久留,怕被对方意外醒来发现,于是在地上稍微摸找一阵,没找到之后,立马先快速地溜出了房间,跑掉了。第二天凌晨天还没亮,吴某起来上厕所,下意识去拿床头的手机出来照一下,结果没摸着。他以为是自己晚上睡觉不小心,把自己手机推落到床下去了。于是就又到床底下去摸找。摸了好一会儿,终于摸到了一部手机,他正准备打开看一下,结果手机屏幕锁屏,根本打不开。

于是他打开房屋内的电灯一看,发现这竟然不是自己的手机,而是一部陌生的手机。吴某顿觉非常奇怪,思索片刻,感觉自己的手机可能被窃贼入室盗窃了,这部陌生的手机,极有可能是窃贼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想到这里,他立马报警求助。当地警方很快来到现场调查核实,但由于这部手机设置了锁屏密码,一时也无法确定这部手机到底是谁的!而且作案现场,小偷没有留下任何鞋印,一时也无法确定这小偷的大致情况。于是警方继续搜索出租大院周边,发现附近刚好有一其他户主安装的民用监控摄像头,正好对着这家出租大院的门口外面。于是警方就向这家户主要了当晚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了窃贼张某在院外脱鞋的画面。之后警方又经过了大量的摸排走访,终于锁定了张某的暂住地,并在那里成功抓获了张某。

起先张某死不承认,他只表示自己去了当地看望一位朋友,没有去那家出租大院行窃。可当民警拿出他不慎遗落在偷盗现场的手机时,铁证面前,张某自知无法抵赖,便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

后来,警方通过对张某暂住地的搜查,起获了三块手表和一部手机,那部手机正是吴某被偷的那部手机。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先锋启示录点评:看了上述案例,小编真心佩服这小偷张某的聪明谨慎,又是提前踩点,又是脱鞋子轻声入室行窃,可谓颇花心思,但终归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有三更半夜行事,一不小心,偷窃他人物品倒是蛮成功的,可自己马前失蹄,一个失误,把自己的手机落在了现场,给自己行窃之事留下了铁证,这个叫大伙该如何评价你呢?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为一千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上述案例初步来看,结合上述法律条款,张某的入户盗窃行为,大概率应该是符合“数额较大”这档立案标准的。但至于具体刑期多长,这还要当地警方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但今天,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位涉嫌盗窃罪的张某只有18岁,刚刚成年,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这点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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