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社会的婚恋观念与婚姻状况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其中最为显著的莫过于结婚率的逐年下滑与离婚率的持续攀升。这一社会现象不仅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引发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民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的结婚登记数量只有343万对,看起来不少,但和去年同期相比直接减少了近50万对,创下了近年来的历史新低。与此同时,离婚率的上升也很快,有数据表明去年我国离婚的总人数已经高达433.9万对,离婚率也升至3.09%,这一数字与二十年前远低于1‰的离婚率相比,无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折射出社会变迁中婚姻稳定性的弱化。
面对日益严峻的婚恋形势,民政部起草了关于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里面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结婚登记环节中,取消结婚登记时提供户口簿的要求,要知道,户口簿作为传统户籍制度的产物,其背后承载的是对人口流动与管理的严格控制。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开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户口簿在结婚登记中的必要性已逐渐减弱。此举不仅简化了结婚登记的流程,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也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婚姻自主权的尊重与保障。
二个是关于离婚登记时,同样不再需要提供户口簿,这引发了更为广泛的讨论。一方面,这一变化同样体现了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触及了公众对于婚姻稳定性及离婚自由度的敏感神经。对此,有网友表示,婚姻法新规若生效,离婚岂不是更加容易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01 婚姻法新规若生效,离婚会更加容易吗?从表面上看,取消户口簿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似乎降低了离婚的门槛,让离婚变得更加容易,然而,深入分析我国现行的离婚制度,我们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大家想离婚也并不是那么轻松就能实现的。
先来看看去年开始执行的新的《民法典》,其中就增加了一个“离婚冷静期”制度,这主要是为了应对当前许多冲动离婚的现象,这一制度要求夫妻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必须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申请,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进行反思与沟通。
如果冷静期结束后,双方仍未改变离婚的决定,则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促使当事人在冷静思考后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家庭破裂,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尽管《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离婚登记方面做出了看似“放宽”的调整,但实质上并未真正降低离婚的“难度”。相反,通过“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的实施,法律在保障公民离婚自由的同时,也注重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和家庭的和谐。这种平衡的艺术,既体现了法律对个体权利的尊重,也反映了社会对家庭伦理价值的坚守。
面对新规可能带来的“离婚更容易”的误解,公众的担忧虽有其合理性,但也需理性看待。一方面,我们应认识到,婚姻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与否应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决定。法律不应过多干涉私人领域,而应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离婚并非解决婚姻问题的唯一途径,很多时候,通过沟通、理解和包容,夫妻之间的问题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
02 居民办理离婚申请,被民政部门驳回的6种情况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民政部门在处理离婚申请的过程中,也并非所有申请都能得到批准,这背后蕴含着对婚姻稳定性、家庭成员权益保护以及社会和谐的深思熟虑,具体来说,以下6种情况的离婚申请,通常会被民政部门驳回:
一、感情未完全破裂:离婚请求的基本门槛
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离婚,且不存在家庭重大矛盾、家庭暴力等极端情况时,民政部门往往会驳回离婚申请。这一做法的核心在于维护婚姻的稳定性,避免轻率离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婚姻,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其稳固与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整体福祉。因此,在缺乏确凿证据表明感情已彻底破裂的情况下,法律倾向于给予双方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修复关系,寻找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二、经济困难下的考量:保护弱势一方的权益
当夫妻一方因失业等原因陷入经济困境,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时,另一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可能会面临驳回的风险。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因经济压力,而被迫离婚的情况发生,确保弱势一方在面临生活困境时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与保护。此外,它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经济依赖关系的认可与尊重,鼓励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相互扶持,共度难关。
三、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情况,如果军人本人表示反对,那么离婚申请通常会被驳回。这一规定源于对军人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尊重与保护。军人在履行保家卫国职责的同时,其家庭稳定也很重要。因此,法律对军人婚姻给予了额外的保护,以维护军人的家庭稳定和战斗力,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庭的深切关怀与高度重视。
四、女性生育权益的保障:生命尊严的守护
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申请往往会被驳回。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生育是女性独有的生理过程,也是人类社会繁衍的基础。因此,法律在这一时期内对女性给予了特殊的保护,防止因离婚而给她们带来额外的身心伤害。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对女性生育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彰显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与人文关怀。
五、诉讼程序的限制:避免滥用诉权
除了上述实质性原因外,诉讼程序本身也对离婚申请的提出与审批设置了相应的限制。例如,在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申请后,如果没有其它的新情况和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同样,在原告撤诉或经法院调解和好后,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申请的,也将面临被驳回的风险。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恶意拖延诉讼进程,确保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同时,它们也促使当事人在提出离婚申请前深思熟虑、慎重考虑自己的决定。
六、离婚后的经济帮助:社会公平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因获得财产分割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没有住所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另一方应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离婚双方经济利益的平衡与保护。
它要求有能力的一方在离婚后,继续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弱势一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种经济帮助既可以是物质上的直接支持,也可以是提供住房等形式的间接帮助。具体方式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来确定,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法院依法判决。
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离婚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涉及到法律、道德、情感、经济等多个层面的复杂考量。因此,在面对离婚这一人生重大抉择时,我们应当保持冷静与理性,三思而后行。
一方面,要认识到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经营的结果,而非个人情感的简单表达;另一方面,也要正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并努力寻求解决之道,同时,我们也要珍惜彼此之间的缘分与感情,不要轻易放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婚姻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