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10月25日,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绿城服务”,02869.HK)发布关于 进一步修订经重订票据之条款及条件的公告。
背景
于2017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China CVS签订了可换股票据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同意购买China CVS发行的本金为54,000,000美元的可换股承兑票据。可换股承兑票据的主要条款和条件已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0月29日的公告中。
于2018年11月2日,China CVS向本公司发行了经重订票据,以完全取代了可换股承兑票据,本公司接受了对可换股承兑票据条款和条件的某些重大修改。适用于经重订票据的可换股承兑票据条款及条件的该等修订分别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日和2018年11月8日的公告。
于2022年10月26日,本公司与China CVS同意签署修订契约,以修改经重订票据的条款和条件,该契约将经重订票据的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6日,并修改了每股转换价格。对经重订票据条款和条件的该等修订细节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期,经重订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为54,000,000美元。
进一步修订经重订票据之条款及条件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2024年10月25日,本公司与China CVS同意,China CVS应签署第二份修订契约(「第二份修订契约」),据此,经重订票据将被进一步修订,并将根据第二份修订契约进行修改及解释。第二份修订契约已于2024年10月25日签署。
根据第二份修订契约,经重订票据( 经修订契约修改 )的条款和条件应进一步修改如下:
(i)到期日应修改为可换股承兑票据买卖截止日期的第三个周年,并可自动延长七十二(72)个月(「第二次延期」)。根据第二次延期,如果到期日自动延长,则到期日应为2026年10月26日(「第二次延长到期日」);及
(ii) 转换期应修改为在第二次延长到期日到期。
除上述外,所有经重订票据( 经修订契约修改 )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应保持不变,并完全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期,在进行所有合理询问后,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未参与订立经重订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