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冤杀妻判刑15年,11年后妻子突然回家,办案民警却恐惧自杀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6-28 13:10:32

1994年3月28日,在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的深山村落里,突然走来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而她的出现,立刻让这个村子陷入了极大的恐慌。

偏远山村愚昧迷信,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就是11年前被丈夫杀死扔进水库的张在玉。村民认为被害女人阴魂不散,死后又回到出生的小山村诉说惨死的真相。

而杨在玉的妈妈,在见到她之后,则被惊得目瞪口呆,让她恐惧的是,当年是她确认水塘里高度腐烂的女尸就是她女儿,为了给女儿报仇,她纠集220多名村民上访,要求将“杀人犯”——女婿佘祥林从速处决。

如今女儿竟然“复活”了,她第一反应是惊喜,但马上就被恐惧侵蚀全身,她觉得自己要大祸临头了,抱着女儿大哭起来:“我的傻女儿啊,你不是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这些年你跑哪里去了,咋不知道给家里来个电话呀?”

不止是她,当年审判佘祥林案的所有公、检、法办案人员,听到这个消息,都惊出一身的冷汗。这个诡异的消息说明,他们冤枉了一个好人,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

事实正是如此,当年办理此案的一位领导主动辞职,而另一位负责审案的警察,则不堪压力自杀身亡,留下扑朔迷离的“我冤枉”三字血书。

而蒙冤入狱的佘祥林,此时已在监狱里整整待了11年,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也是改变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案件之一。

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去回顾这件轰动全国的冤案——“佘祥林杀妻案”。

佘祥林 是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吕冲村的村民,这是一个大山里的村落,思想落后,民风淳朴。

佘祥林20多岁的时候,经人介绍与本地的姑娘张在玉结了婚,婚后两人生活很甜蜜,还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可是女儿出生后不久,佘祥林就发现妻子精神上有毛病,什么毛病呢?一生气就往外跑,脑子里什么都不记得,每次都要佘祥林接回家之后,才能缓过来。

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好,佘祥林在本地派出所当巡逻员,平时工作很忙,对家里照顾的很少,因此两人的感情出现了一些问题,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

更让张在玉感到气愤的是,她在村里子经常被人指指点点,后来她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和镇上的一个女人关系暧昧,别人都知道,就自己不知道。

她不敢相信看起来忠厚老实的佘祥林,背地里竟然是这样一个人,张在玉本来就有间歇性精神病,受到这个消息的刺激,精神就更不好了。

因为这件事,她和佘祥林大吵了一架,之后精神病就犯了,再一次离家出走。佘祥林有些理亏,觉得妻子肯定回娘家了,也没有在意,心想过几天 ,等妻子心情好点了,再把她接回家。

然而过了几天之后,佘祥林去妻子娘家接人,丈母娘很诧异,张在玉没有回来呀。听到丈母娘这样说,又回想起妻子有精神病,这时佘祥林有些慌了,赶紧招呼亲戚朋友去找。

在十里八乡找了两个多月, 也没有找到妻子的下落,丈母娘一家对他非常的愤恨,认为正是佘祥林的婚外情,才造成女儿离家出走,两家的关系变得非常差,丈母娘一家非常心疼女儿,就把女婿当成了仇人一般。

佘祥林不是没有想过报警,他自己就是派出所的巡逻员,然而山村里像这样的事情多了,在那个年代,信息还不发达,报警也没有多大的用,还是得自己想办法找,或者等张在玉自己回家。

然而在不久后,一个噩耗传到佘祥林和他丈母娘家里:村旁水库里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

1994年4月1日,村里一个老大爷在吕冲水库钓鱼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编织袋,他好奇的用鱼竿拉过来,打开一看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原来编织袋里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

老大爷吓坏了,赶紧跑回村报警,法医过来后,对这具尸体进行了尸检,因为长期在水下浸泡的原因,尸体腐烂极为严重,早已辨别不出原来的模样,只能确定这个女人身高在一米五到一米七,年龄30岁左右,有过生育史。

在案发现场,也找不到任何和女尸身份信息相关的线索,有些爱看热闹的村民,就在那里瞎说:“前几个月佘祥林的妻子不是失踪了吗?这个女人恐怕是佘祥林贼喊捉贼,杀了扔水库里的吧。”

“你们可别瞎说,万一不是佘祥林老婆,还不把佘祥林给害了。”有些村民不相信,赶紧插话。

由于是人命案,京山县公安局就将此案层层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对此事是非常重视,要求限期破案。

对于这样的案子,京山县公安局也感到很头疼,局里成立了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破案,但因为什么线索也没有,办案人员整天愁眉苦脸。

这时一个民警想起了案发现场村民的议论,他向专案组进行了汇报,领导一听:对呀,既然自己的老婆失踪好几个月了,佘祥林为什么不报警呢?查,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经过暗中调查也发现,张在玉在失踪前,经常和丈夫吵架,两人感情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办案民警也确定了,佘祥林确实和别的女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难道是情杀?办案民警对佘祥林的怀疑就更深了。

现在摆在办案民警眼前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个高度腐烂女尸的身份,办案人员将张在玉一家请到公安局,对这具女尸进行辨认。

张在玉的妈妈早就听说了这件事,她高度怀疑是女婿害了女儿,看到那具和女儿差不多身形的女尸,她再也绷不住了,一口咬定眼前的女尸就是自己可怜的女儿。

在90年代,公安机关刑侦设备很差,经费也少,京山县是个经济欠发达县,条件就更差。

当时已经出现了DNA检测技术,但这需要向上级申请,还要上交2万元的检测费用。

公安局经费不够,办案人员就劝张在玉娘家出钱,张在玉娘家觉得这件事怎么看都是佘祥林干的,况且检测费用那么高,他们也不愿意出。

都不出算了,事实清楚了,抓人。

公安机关立即将佘祥林抓捕归案,佘祥林在公安局内大呼冤枉,他说自己虽然和妻子经常吵架,但两人有感情基础,还有一个女儿,自己没有必要杀妻抛尸。

然而,这具女尸死亡的时间和张在玉失踪的时间高度吻合,年龄、身形也相似,娘家人也辨认了,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

办案民警不相信佘祥林的“狡辩”,经过十天十夜不停的审讯,案件终于取得重大突破,佘祥林交待了四次,最后一次的“供述”,终于和案发情况基本吻合了。

4月29日,佘祥林终于“认了罪”,他承认在和妻子吵架后,用石头将妻子杀死,然后装进编织袋里,连夜扔进了村后的水库。

多年之后,佘祥林仍能清楚地记得当年在公安局内发生的事情,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那次审讯,整整持续了十天十夜,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每天蹲马步,随时会被人殴打,他的精神恍惚,身体止不住的颤抖,感觉灵魂都要出窍了......”

公安机关对外披露了案情的进展,引起了村民的极大愤慨,他们谴责谩骂佘家人,还纷纷要求重判佘祥林。

1994年10月13日,湖北省荆州地区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佘祥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佘祥林家人并不相信他会干出杀妻的恶事。佘祥林的妈妈杨五香在探监时问他:“你说句实话,到底有没有杀张在玉。”

佘祥林哭着说:“妈,你相信我,我从没有干件事,连想都没想过。”

杨五香相信儿子的话,表示砸锅卖铁也要救儿子,她四处请律师打官司,想还儿子清白。她和佘祥林的大哥还四处走访,查询张在玉的踪迹。

工夫不负有心人,她们在湖北省天门市石河镇姚岭村打听到一个消息,曾有一个和杨在玉长得差不多的女人来过这里,后来又离开了,她称自己叫“张爱清”。

杨五香对此大喜过望,因为张在玉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叫张爱清。她拿出张在玉的照片让村民们辨认,大家都确认“张爱清”就是张在玉。

然而张爱清已经不知所踪,杨五香在附近找了一个星期也没有找到。她无奈之下到姚岭村党委开了一个证明信,并盖了公章,证明张在玉确实来过这里,还让见过张在玉的村民作证。

可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了她的预料,当她拿着证明信到有关部门申诉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制造伪证”的罪名,整整关押了9个月。

那些为她作证的村民,也被全部逮到公安局关押了起来,给杨五香出证明的姚岭村党支部副书记倪乐平得知公安局要抓自己,吓得跑出去躲了几个月。

佘祥林一家因为此案,生活上遭遇了重大变故,他的大哥以前是当地的治保主任,因为替弟弟申冤被开除,佘祥林的三哥四哥因受不了村民的歧视,全家搬到广东打工。

佘祥林的女儿原本成绩优异,后来也顶不住村里的风言风语,辍学到深圳打工去了,他的妈妈杨五香被释放之前,还被威胁不允许她再上告了,因心里憋闷,从此精神一蹶不振,放出来没多久就去世了。

佘祥林不服荆州中院的判罚,多次在法庭上控诉其被警察刑讯逼供,但法官都不予采纳。佘祥林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认为疑点太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发回重审。

经过漫长的取证后,在1998年3月31日,佘祥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虽然佘家人对此又气又恨,但也庆幸,毕竟佘祥林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在监狱中,佘祥林表现良好,因放弃上诉,三次被减刑,刑期被减至11年多,就在佘祥林在监狱中艰难熬过11年,马上就要出狱的时候,张在玉却突然回来了。

据张在玉说,她当年和佘祥林吵架后离家出走,精神病又犯了,这一次比较严重,很长时间脑子都处于混沌的状态,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哪里人。

她越走越远,越走越累,不知走了多久,终于有一天,在她快被饿死的时候,被现在的丈夫救了回去,直到2005年,她才回忆起自己的身份,回老家探望。

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张在玉活着回来了,带来的不止是惊喜,还有惊吓。为了替女儿报仇,张在玉的母亲曾经拉着220多名村民联合上访,逼法院处死佘祥林。

当然恐惧的不止张在玉一家,当年为完成命案必破的任务,办案人员采取了刑讯逼供的手段,使佘祥林蒙冤入狱11年。

如今张在玉回来了,佘祥林身上的冤屈终于真相大白。

湖北省政法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当年涉及“佘祥林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在调查的过程中,当年一名负责人主动辞职。

而在审案中出了大力的警察潘于均,则因为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愧疚,在留下“我冤枉”三字血书后自杀......

2005年4月,佘祥林被无罪释放,他向国家申请400万元赔偿款,但在当地政府与佘家人协商和解后,佘祥林放弃申请国家赔偿,当地政府赔偿他70多万元,此事就此画上了句号。

而当年那具被认错的女尸到底是谁,真正的杀人凶手又是谁?如今仍隐藏在历史的迷雾里,无人知晓!

本案给佘祥林一家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痛,一个家就此分崩离析、家破人亡。

“佘祥林杀妻案”的平反,为每一个司法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唯有尊重程序、敬仰法律,慎用手中的权利,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避免法制蒙羞,让正义不再迟到!!!

您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您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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