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青岛被打男子发声:我是退伍军人不打女人,但绝不和解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9-01 14:00:34

“我逆行怎么了?你他X的,我打你就挨着!你不是报警?报呀!”

这是近日惹得全国网友愤怒的打人事件,一位开路虎车逆行的年轻女司机,戴着草帽和黑口罩,瞪着愤怒的双眼,对着正常行驶的男子一阵狂骂,然后强行打开车门,朝开车的男子“啪啪啪”就是十几个大耳光。

这个疯狂的举动不仅把男司机打的一脸鲜血,就连一旁围观的人都给看懵了,这女人开车逆行,然后不分青红皂白连骂带打,对一个合规守法的男司机施暴,脸都打出血了,可以说刷了这么多年视频 ,就没有见过如此如此狂妄的女人!

期间,视频拍摄者见男司机被打后想下车,就一直劝其“千万别还手,别打,还手就理亏。”

这个事件越炒越火,成了这两日最热门的事件。女人不顾路边指挥交通人员的阻拦,打完人后不仅没有害怕道歉,反而威胁一通后驾车逃跑。

她的这种恶劣行径,惹得全国人民一片声讨,之后青岛崂山公安分局迅速出动,将打人女子控制起来。

本来青岛警方的效率可以获得大家的称赞,但是其事件处理《情况公告》的发布,顿时让青岛崂山公安分局站在了风口浪尖。

为什么?因为女人如此恶劣的行径,把一个未还手的男人打得满脸鲜血,惩罚也只是被“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为什么公众会如此不满,前段时间内蒙古摘不在野生植物保护名录里的野韭菜花,24人被抓,最高可依法罚款1万元,一个老人捞0.8公斤田螺,被判刑2个月,罚款3千元,为什么女子逆行、打人、撞车、逃逸,才只被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难道女人的恶劣做法,不比摘野韭菜花、捞田螺的危害大吗?还是因为司机开着豪车,又是女人,对其怜香惜玉,做出如此处理,连基本的肇事逃逸、寻衅滋事都不提及,只以治安条例处罚。

如果此案的处理方式得到确认,那么以后只要有人的做法不比这位女司机过分,警方判罚也不能超过女司机,或者说,打人的代价变轻了,一个巴掌连100元都不值,就怕大家遇到不公正的事件,考虑使用青岛女司机的做法,反正罚的像挠痒痒,治安拘留也不会留下案底。

最近进展来了,被打男司机在网络上发声。他说:我是一个退伍军人,我不打女人,再说车上还有孩子,我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动手打女人,但此事我绝不妥协,一定追究到底。

被打男子叫林某某,在青岛崂山开家民宿,事发当天他车上还接着住宿的客人和孩子。当时就因为被打得头晕恶心,进行住院治疗,目前已经花费四千余元。

当天,林某某正常行驶过程中,走到了青山渔村景观台拐弯20米处,这里经常堵车,这时突然看到一辆路虎车一路逆行冲了上来,差点撞到他的车上。

林某某当时看开开路虎的是个女司机,就准备让她一下,谁知女司机不停的猛按喇叭,还在车里骂骂咧咧的,林某某当时就火了,你违法了还没有一点觉悟,于是就没有让她。

林某某说如果女司时当时好好跟他说,他肯定会让。谁也没想到那个女司机竟然如此狂暴,下车就骂,打开林某某的车门,上来对他就是一阵耳光,一直把他打得满脸是血才停手。

事发时一个录视频小伙劝他不要还手,不然有理也变没理了,还把录下的视频发到了网上。

女司机回到车上之后,路边的交通疏导人员去劝她,她又接着和工作人员争吵,推搡对方,又在倒车时与前方的旅游大巴车发生剐蹭,然后肇事逃逸。

林某某说:“我是一个退伍军人,我是练过的,保家卫国的时候我绝对不怂,但对方是同胞,是女人,我下不了手,我可以不还手,但对此我绝不妥协,不接受任何调解。

目前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给自己和关心我的人一个交代,也希望警方能公正、严肃处理此事。”

打人事实很清楚,处理结果也很清楚,但广大网友就是不满意,甚至是愤怒,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分析公众最关心的两点:

1、这个打人女子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是什么给了她如此嚣张跋扈的底气?

2、官方这样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公众又会有什么的疑惑?

先说第一点,随着路虎女司机打人逃逸的事件迅猛发酵,关于她的身份背景说法也是满天飞,最招人恨的一种就是说她是公务员,是青岛某地执法局的副局长,给政府工作人员抹黑,不排除某些恨国党造谣生事。

据官方消息称,这个女人38岁,名叫王某,是当地当地一个旅游公司的老板,靠海吃海,以青岛富饶的旅游资源挣了些钱,平日里就嚣张跋扈,没想到这次耍横,让她在全国人民面前出了大名。

更加讽刺的是,神通广大的网友扒出了她的抖音号,特别是她的签名栏留下的三句话,让人看出了她的虚伪:位置不同,少言为贵。认知不同,不争不辩。三观不合,浪费口舌。

在打人这个事件上,她既没有做到少言,更没有不争,反而又浪费口舌,又动手打人。

下面,我们再分析一下当地警方的处理结果,这也是最讽刺、最让全国网友想不明白的地方。

这么恶劣的行为,这么轰动全国的负面舆论事件,处理的结果仅是“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这比罚酒三杯也严重不了多少,是把全国人民都当傻子了吗?

有些人还在视频下面洗地说,警方这样处理的对,这是对女司机实施的最顶格的处罚。

这是欺负全国人民不懂法律吗?下面我就给大家汇报一下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量刑的量刑标准: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四条说的非常清楚,认定标准也很明确,量刑更是五年起步,下面我们一条条的分析这位女司机能不能够得上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青岛这个女司机不顾劝阻,下车就打,男子既没有阻挡,又没有还手,根本不给人判互殴的机会,况且警方在通报中明确表示:王某在下车后对林某某辱骂、殴打,女司机的行径符合这一条吧。

再看第二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个女司机拦下被打男子的车,拉开车门,上去就打,还从主驾驶坐窗户伸进去打人,口里的辱骂、威胁就没有停止,骂娘、骂人畜sheng,还嚣张的说:“我打你就挨着!你不是报警?报呀!”

这里还有点挑衅警察的意思,你报警吧,我不怕,这第二条也符合吧。

再来说说第三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女司机踹了被打司机的车,还开车与另外一辆大巴车发生剐蹭,踹得、撞得都不厉害,这个情节不算严重,所以这一条就排除吧。

再说说最后一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女司机的所做所为,不但造成了公众场所严重拥堵和秩序严重混乱,更对青岛造成了严重的全国性负面影响,只此一条,青岛市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就悬了。

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恶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就将面临“一票否决”的问题,“唐山打人事件”就是如此,发生后中央文明办立即停止了其评选资格。

这一条,因青岛女司机打人事件发酵如此之快,负面影响如此之大,打人女司机也难跑掉吧。

寻衅滋事罪四条标准,有一条就可以认定,这个打人的女司机最少也要符合一条吧,青岛警方怎么就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呢?

压力现在已经不在女司机这里了,反正她违法了,处理是轻还是重,这个难题已经交到了青岛警方这里,国人希望看到公平公正的判罚,这不仅是给被打男司机一个交代,还决定了老百姓未来处理问题的分寸。

有网友在“青岛女司机打人事件”中留下灵魂三问:到底是什么打断了中国男人的脊梁?是什么让男人挨打都不敢还手?没有了血性的中国男人,还算不算中国人???

您对此事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您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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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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