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杀人碎尸被枪毙,7年后被害女人现身,警察大惊:你咋没死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6-01 07: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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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初,在贵州省松桃县瓦溪乡的深山村落里,突然来了一个身着白衣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刚一出现,就在村子里引起了极大的恐慌。

偏远山村的村民愚昧迷信,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就是7年前被人肢解碎尸六块的村民杨晓荣。村民们纷纷传言,被害女人阴魂不散,死后又回到出生的小山村,准备向家人诉说惨死的真相。

而杨晓荣的妈妈,在见到她之后,以为是冤魂索债,觉得一家人要大祸临头了,赶紧跪在地上给杨晓荣磕头,请求神灵保佑,让冤死的女儿早日轮回投胎,不要祸害家人。

而杨晓荣本人对村民和家人像看鬼一样看自己很不解,她站在太阳下,说道:“你们看,我有影子,我不是鬼,你们为什么说我死了呢?”

这时妈妈才相信她没死,抱着她大哭起来:“我的女儿啊,你怎么现在才回来,这些年你去哪里了?7年前警察说你被人杀了,凶手都被枪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那个被杀女人活着回来了,对于她的家人来说,是个巨大的惊喜,但对于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这个诡异的消息说明,他们冤杀了一个好人,也不会有好下场。

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去回顾这件轰动全国的冤案——“4·27特大杀人碎尸案”。

“杀人犯”滕兴善

1987年4月27日清晨,天空雾蒙蒙的下着小雨,在湖南省怀化地区麻阳县城晨练的老人,突然在马兰洲河中看到一个漂浮的塑料编织袋。

他以为是什么好东西,赶紧打捞上来看看,谁知刚一打开,老人就被吓得面无人色,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哆哆嗦嗦的喊道:“老天爷啊,这是人腿,救命啊,杀人啦!”

县公安局接到消息后,迅速封锁了现场,然后又在河中找到了五块被分开的人体器官。无论是上世纪80年代,还是现在,杀人碎尸案都是通天的大案。

省公安厅接到消息后,立即指示:限麻阳县公安局一个月内破案。

接到命令后,麻阳县公安局不敢怠慢,立即成立了由局长挂帅的“4·27特大杀人碎尸案”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迅速行动,缉查真凶。

专案组认为本案“情杀”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重点调查那些有“不正当关系”的人,以求查明死者的身份,但由于条件限制,侦查工作进行的很慢。

这时,马兰村的村民向侦查人员提供线索说,他曾经在一个深夜里,听到马兰洲上有女人呼救的声音,听上去很惨。侦查人员立即到马兰洲上侦察,但是因为刚下过大雨,痕迹被冲掉了,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在重点调查乱搞两性关系的人中,排除了还健在的人之外,剩下两个失踪的人成为专案组重点排查的目标:一个叫詹金莲,一个叫杨六妹。

詹金莲是本地人,她的家人听说碎尸案之后,赶紧到公安局去报案,看看被杀的到底是不是失踪的詹金莲。然而经过血型比对,詹金莲的血型是O型血,而被杀的女人是A型血,詹金莲就被排除了嫌疑。

另外一个失踪的女人杨六妹,老家是贵州的,春节以后才经姐姐介绍,在湖南麻阳县广场旅社当了服务员。

据报案的旅社刘经理说,杨六妹名叫杨晓荣,在家排行第六,因此大家都称呼她杨六妹。

这个女人是农村出身,相貌长得不错,人很聪明,也很放得开,晚上经常跟男人出去玩耍,在旅社工作了一个月后人就不见了,刘经理为防万一,就到公安局报了警。

因为没有找到杨六妹的任何信息,所以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A型血,但是办案人员都怀疑这个被肢解六块的女人,很可能就是杨六妹。

在案情分析时,得知她曾经因和男人打架进过派出所,是个不安分的女人,为此侦查人员围绕杨六妹的社会关系进行仔细排查,然而几个月过去了,一点线索都没有,无奈之下,侦查人员只好到贵州杨晓荣老家去调查。

1987年10月,侦查人员在贵州省松桃县瓦溪乡芦坪村找到了杨晓荣的家人,并核实了杨晓荣的身份,还从她的家中提取了她和姐姐的毛发样本,后经鉴定杨晓荣确定是A型血。

在那个年代,刑侦手段比较匮乏,专案组人员也无办理碎尸案这样大案的办案经验,查找嫌疑人的事情毫无进展。省、市公安机关限期破案的命令又很严格,他们一拖再拖,迟迟没能破案,专案组上下压力非常大。

在讨论案情的时候,有人提出杀人碎尸这种事情,肯定不是普通人能干得了的,需要专业的手法,屠夫和外科医生是最有可能的人。

对于这样灵机一动的想法,专案组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肯定,对全市的外科医生和屠夫进行详细排查,终于一名叫滕兴善的杀猪贩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滕兴善是苗族人,只有小学文化,家就住在县城旁边的马兰村,他是退伍军人,后来娶了本村的詹金花为妻。

滕兴善这个人性格有些大大咧咧,喜欢喝酒,因为婆媳关系不和,经常和老婆吵架,最终因为母亲的作梗而离婚,但是滕兴善毕竟是从部队熔炉里历练的男人,本性不坏,虽然夫妻俩离了婚,但他对前妻和跟前妻走的女儿都很好。

滕兴善离婚后,自己一个人带着三岁的儿子生活,他没有再地娶,而是在村子上开了一个肉铺,杀猪卖肉生活。

这时,有人向警方提供线索说,滕兴善这个人经常到城里喝酒作乐,还曾到广场旅社找过女人,并把那些女人带回家过夜。

根据这些线索,办案人员找到了滕兴善,面对警察的询问,滕兴善眼神有些躲闪,神情也很紧张,办案人员认为滕兴善心里有鬼,就把他带到公安局内审问。而滕兴善之所以这种表现,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退伍军人,在外面找女人实在有些丢人。

在警察的追问下,滕兴善承认曾在县城中认识一些女人,也一起喝过酒,并把她们带到家中,这都是逢场作戏,但他却不知道这些女人的真实姓名。

办案人员有些不相信:“你都把她们带回家了,还能不知道名字,你去过广场旅社吗?”

滕兴善吞吞吐吐的说去过。

办案人员又拿出杨六妹的照片,问他有没有和这个女人发生过关系,滕兴善也拿不准,说可能有吧!这时办案人员将照片往滕兴善脸上一摔,大声喝道:“你是怎么杀的杨六妹,说!!!”

听到警察说自己是杀人犯,并将碎尸案和自己交往的这些女人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滕兴善脸色立马变了,他的态度很坚决,他否认自己杀过人,更没有碎尸。

你当我们警察是那么好糊弄的?你说没杀人就没杀人,事情不是你说了算的。

在上级部门限期破案的压力下,办案人员轮番上阵,用了各种严刑逼供的手段,滕兴善被屈打成招,承认了他“杀人碎尸”的事实。

办案人员的笔录是这样的:滕兴善曾在广场旅社认识一个贵州来的女孩小杨,后来经常在一起玩,在四月下旬的一天,他把小杨带回家,发生关系之后,小杨就离开了,这时滕兴善发现他放在枕头下的钱不见了,于是赶紧出去追。

他让小杨把偷走的钱还给他,但小杨死不承认,滕兴善一怒之下动了手,小杨反抗的很激烈,最终在打斗中,滕兴善失手捂死了小杨,为了怕人发现,他就把小杨碎尸六块装进塑料袋,扔进了河中。

拿到滕兴善杀人的证据之后,办案人员开始完善各种佐证材料,并请上级部门做了被害人颅骨复原技术来确认,得到的结果是相貌特征相符,但有些部位不太一致。

拿到颅骨复原的石膏像之后,办案人员又找到杨晓荣的几个姐姐让他们辨认,她们都认为很像,这些就被作为了证据。

办案人员还在滕兴善家中提取了刀和斧头进行鉴定,斧头上的一根毛发被鉴定出血型是A型,和死者相同,并且斧头在实验样本上形成的痕迹和尸体上遗留的痕迹一致,有了这些证据,专案组大松了一口气,认为终于可以结案了。

1988年12月6日,麻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滕兴善,此时距滕兴善被捕已经整整过去了一年。他在狱中不停的问自己,天地良心啊,他根本没有杀人,也不认识那个叫杨晓荣的女人,公安人员为什么要陷害他?他想不明白!

后来他又见了检察官、法官和律师,他觉得这些人都是站在一起的,都认为他是杀人碎尸案主犯。

1988年12月13日,怀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滕兴善故意杀害杨晓荣”一案。在法庭上,滕兴善说自己根本没有杀人,也不认识那个叫杨小荣的女人,以前的交代都是乱讲的,是公安刑讯逼供逼着他写的。

然而法官和检察官都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滕兴善杀人分尸、抛尸灭迹,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依法严惩,最终判决:滕兴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法院这样判,滕兴善愣了,而在庭下前妻詹金花却相信他不是杀人犯。詹金花说:“滕兴善虽然是个屠夫,但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不可能干出杀人碎尸这样的事情来!”

詹金花找了同村的做律师的族叔滕叶,跪在他身前说:“我拿脑袋担保他没有杀人,请族叔帮滕兴善翻案。”

滕律师查阅了有关案件之后,发现了几处疑点,警方的尸检报告称死者是钝器打击致死,而滕兴善说是捂死的,还有颅像重合鉴定结论不符、凶器刀和斧上没有血迹这些疑点,都可以说明凶手并没有确定指向滕兴善。

他还找到在渡口划船的船工王明正,证明案发那段时间雨水大,沙洲全被淹没了,滕兴善不可能在沙洲上杀人,然后回家拿斧子碎尸。

经过半个多月的奔波,滕律师找到了很多证人证词,于是他认真起草了一份申诉状,并把申诉状交给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他认为凭借这些疑点和证据,滕兴善很可能会翻案。

詹金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滕兴善,告诉了他一定能回家过年。滕兴善一直相信政府会还他清白,这一天晚上,他睡的很好!

第二天,警察给他端来丰盛的饭菜,反常的没有训斥他,而是和气的让他好好吃一顿,他觉得不好,难道真要吃枪子。

他想起当兵的时候,一个战士训练时扔手榴弹扔偏了,差点把他炸死,他就在想,还不如当兵时死了呢,起码是个烈士。

二审之前,律师来见了滕行善,滕行善说:“我是冤枉的,我族叔帮我收集了很的证据,我的案子能翻过来吗?”

律师看着他:“很难,你的口供很不利,争取死缓吧!只要没有新的罪名,就不会被执行死刑了。”

死缓就不会吃枪子了吧?律师对他点了点头,滕行善心想自己还有翻案的希望。但是,他没有想到死亡会来的那么快。

1989年1月22日,法院来人宣读了湖南省高院的裁定书,从法官的严肃面孔中,滕兴善察觉到了不祥。

终审裁定:滕兴善杀人碎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滕兴善失声痛哭,大喊:“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然而没有人再理会他,他颓然的坐在地上,在痛苦和折磨中等待着死刑。

1989年1月28日,滕兴善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滕兴善死后,他的尸体没能进祖坟,而是埋在山里。没过多久,他的父亲就伤心去世了,又过了两年,他的母亲也因为过度悲伤离开了人世。

滕兴善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到了被害人杨晓荣的家里,虽然杀人犯被枪毙了,但家人并没感到有什么可高兴的,死者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在滕兴善被枪毙五年后,被拐卖到山东的杨晓荣,突然出现在村里,也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杨晓荣的妈妈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害怕的说道:“怎么办呀?你竟然没有死,那滕兴善可被枪毙了呀!”

1994年底,广场旅社的刘经理到贵州做生意,偶然遇到了杨晓荣的姐姐,得知了杨晓荣没有死的消息,他也非常的吃惊,既然杨晓荣没死,那滕兴善不就被冤杀了吗,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滕兴善的三个兄弟。

兄弟三人商量之后认为,案子是政府判的,如果现在去找政府翻案,他们害怕公检法的人找他们的麻烦,反正老二已经死了,打官司还要花钱,干脆就别折腾了。

滕家老大把这件事告诉了詹金花,同时也告诫她,尽量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两个孩子。

滕家老大走后,詹金花愣愣的坐在屋子里,公检法那么多人,为什么就能把案子判错呀?滕兴善那么好的人,就这样冤死了!她感到很憋屈,想找政府的人说理,但她认为滕大哥说的有道理,穷老百姓就别跟政府闹别扭了!

她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女儿滕大雁和儿子滕小辉,怕他们知道后会惹麻烦。

其实这些年女儿、儿子都是在孩子“杀人犯”的阴影中长大的,在学习的过程中受尽了屈辱和同学欺负,姐弟俩感到很委屈的时候,就跑到父亲的坟头哭一场。

两人都只读完小学就回家务农了,长大后两个人进了县城务工。滕大雁在同乡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工厂做工,她很珍惜这次机会,工作也很努力,但是有一天人事经理过来对她说:“你被解雇了。”

滕大雁问自己为什么会被开除,那个经理说:“我们已经知道了,你是杀人犯的女儿。”听到这里,滕大雁只好黯然的离开了。

后来她又到珠海打工,因为杀人犯女儿的身份,她多次被拒绝或解雇,滕大雁心里非常的委屈,2004年回家过年的时候,她就向母亲谈起了自己的遭遇:“都怨我爸,他要不是杀人犯,我也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看着伤心的女儿,詹金花就把她父亲冤死的消息告诉了她,滕大雁非常的气愤,怒问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她和弟弟一起找到刘经理,详细询问了杨晓荣的情况,然后找人写申诉书,找律师为父亲翻案。

杀人犯枪毙了,被害人却活着回来了。这个消息让曾经严刑逼供滕兴善的警察肝胆俱裂,也让起诉和审判他的检察官和法官们追悔莫及!

2004年7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了滕大雁的申诉。2005年10月25日,“杀人犯”滕兴善被改判无罪,在冤死16年后,滕兴善终于等来了清白。

案件改判之后,当年办理该案的主要责任人员被隔离审查,最终受到了“党内警告”的严重处分,滕大雁姐弟俩获国家赔偿款共计666660元。

但真正的凶手是谁?真正的死者是谁?如今仍藏在历史的迷雾里,无人知晓!

滕兴善故意杀人案的平反,为每一个司法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唯有尊重程序、敬仰法律,慎用手中的权利,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避免法制蒙羞,让正义不再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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