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惨剧!吸毒母亲被羁押,3岁女儿饿死家中,办案民警怎样了?

清悠初见历史长河 2024-05-15 03: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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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1日,成都市江西路某小区一户居民家中,不时传出阵阵的恶臭,路过的居民都捂着鼻子,匆匆从门前经过,一边走,一边在想:这户人家里不会出事了吧?

其中一位居民,对这户人家很了解,是一位年轻的单亲妈妈,带着一个3岁的女童生活。小女孩很可爱,也懂礼貌,邻居们给她些吃的玩的,她都礼貌的说声谢谢,然而她的妈妈,却不是个省事的人,是派出所里的常客。

邻居已经十几天没见过小女孩和她妈妈了,前些日子从门前经过时,她还仿佛听到小女孩的哭喊声,仔细听时却又没了声响,邻居以为小女孩妈妈在教育她,也不想多事,就离开了。

可十几天没有见到两人,邻居觉得很奇怪,再加上门前传来的阵阵恶臭,又不像是死老鼠的味道,邻居有些害怕,别不是小女孩家出了事,于是就赶紧拨打110报警。

民警在久敲门不应后,就强行破开了房门,进门之后的恶臭更加强烈,他们强忍着打开一间用毛巾拴死的卧室门,映入眼帘的情景让他们大吃一惊,一位年轻的民警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当场就吐了出来!

只见一个幼童躺在地上,早已经高度腐烂,头发脱落一地,因天气炎热,脸上、身上甚至爬满了蛆虫,那场面惨不忍睹,邻居们又气又伤心,纷纷哭骂着指责女孩的母亲是个禽兽,然而女孩的母亲并没在现场。

据法医检测,女童死亡半个月左右,是被活活饿死的,尸身有明显的抓痕,这个三岁孩子在临死之前曾痛苦挣扎着求生,承受了无法想象的饥饿和痛苦,却又在无比绝望中,喊着妈妈痛苦的死去。

她在喊妈妈的时候,妈妈也无助的被关在了戒毒所里,时刻思念着三岁的女儿。

这是一件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闻者无不为之落泪。本案中惨死的3岁女童,本来有数次机会得救,但终因一次次的巧合,因办案民警的疏忽,最终陨落人间。

下面,就请大家和我一起回顾这场轰动全国的“成都三岁女童饿死案”。

三岁女童名叫李思怡,案发时刚过完3岁的生日,她从出生时起,就注定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因为她有一个不走正路的妈妈。

李思怡的妈妈叫李桂芳,从小出生在农村,由于学习不好,初中还没上完就辍学到成都打工去了。

李桂芳涉世未深,城市里的灯红柳绿闪花了她的眼睛,她渴望过城里人的生活,她不想再回那个苦哈哈的山沟里去了。由于她没有文化,干的都是一些薪水很低的工作,在城市里勉强温饱,生活并不如意。

几年之后,她交了一帮狐朋狗友,也认识了第一任丈夫。情窦初开的李桂芳将自己的一生都押在丈夫身上,两人结婚以后,生了一个男孩。

恋爱时的甜美渐渐被婚后的柴米油盐打败,儿子出生后的生活开支越来越大,丈夫也一改往日的温存,整日酗酒,三天两头和李桂芳的吵架,两人最终离了婚,法院考虑到李桂芳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就将儿子判给了男方,李桂芳每个月还要支付儿子抚养费。

离婚以后的李桂芳,慢慢变的自暴自弃,她经常在夜店、酒吧、歌厅中闯荡,整日沉浸于夜夜笙歌之中,她享受着放纵生命带来的快感,却误入歧途,不小心染上了吸毒,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为了帮她戒毒,派出所和社区多次将她送到戒毒所,然而劳教结束后,不检点的私生活又让她再次复吸。

为了吸毒,她用偷、用卖去换取毒资,就在这样的浑浑噩噩中,1999年某一天李桂芳发现,她意外的怀孕了,可笑的是,她竟然连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刚开始,她也想打掉这个孩子,不知道怎么了,可能是想起了她的儿子,思来想去之后,她还是留下了这个孩子。

2000年,可爱的女儿出生了,李桂芳给她取名李思怡,有了女儿之后,李桂芳变得安分起来,找了一个正经的工作稳定了下来。

然而,一个单身的母亲,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女儿,生活的压力可想而知,李桂芳白天去上班,就把女儿一个人放在家里,中午赶紧回来给女儿喂奶,只有晚上两个人才能在一起。

幼小的李思怡从有意识起,就习惯了妈妈不在自己身边的日子,妈妈去上班,她就自己玩,不哭也不闹,安静的等妈妈回来,坚强的让人心疼。

生活的压力几乎将李桂芳压垮,她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还要付房子租金、儿子的抚养费,剩下的钱还要养活李思怡和自己,要不是父亲每个月给1000块钱的资助,李桂芳早就熬不下去了。

可是好景不长,在李思怡1岁多时,李桂芳的爸爸便因病去世了,少了这个“顶梁柱”的扶持,李桂芳日子过的捉襟见肘,无奈之下,她又走上了“以偷养吸”的道路。

因为吸毒,社区和民政部门不给她办理低保,因为无钱缴费,水、电、气暖停供是常有的事。

为了活下去,李桂芳就经常到超市偷一些生活用品度日,也给李思怡偷些豆奶和零食,每当她被抓住时,就跪下来哭诉求饶,店老板念她和女儿可怜,通常骂她一顿就把她放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多,在2003年的一天,实在过不下去的李桂芳,就联系了以前的狐朋狗友,准备到邻县金堂县一家超市“零元购”。

出发之前,为了防止李思怡在家里乱跑伤到自己,李桂芳就用一个布条将卧室门牢牢绑死。她没有想到,这是这样一个做法,将自己的女儿推进了无边的地狱。

李桂芳想着反正自己晚上就回来了,不会出什么事,给女儿在房间里留了一点零食后,就这样和朋友们出了门。

当李桂芳和朋友到达金堂县这家超市时,店老板早就注意到他们了,李桂芳进超市时肚子瘪瘪的,可准备出门时肚子却鼓囊囊的,老板叫人将李桂芳死死的按住,并报了警。

金堂县派出所民警黄小兵赶到现场后,从李桂芳衣服里搜出了多件物品,偷的东西价值很低,并不是什么大事,黄小兵想着把李桂芳带到派出所,教育一顿放出来就是了。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李桂芳在做笔录时毒瘾犯了,蹲在地上瑟瑟发抖,浑身发软。黄小兵警官一看这不对劲呀,于是怀疑李桂芳是吸了毒,让人给她做尿检。

尿检出来后果然不出所料,对于黄小兵来说这是意外之喜,因为派出所每年都会有很多硬性任务,“强制戒毒”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这和他们的奖金直接挂钩,黄小兵喜出望外。

李桂芳是戒毒所的常客,她知道只要一尿检,自己便会暴露,因此告诉黄小兵警官,自己家里还有一个3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同时告诉黄小兵,自己所在地派出所民警知道她吸毒,已经处理并同意她在社区执行戒毒。

对于李桂芳的辩解,黄小兵并不全部相信,他觉得这是李桂芳的缓兵之计,然而黄小兵也清楚,只要李桂芳说的是实话,就不能将李桂芳强制戒毒。

为了调查李桂芳话的真实性,黄小兵打电话给李桂芳居住地团结派出所核实,接电话的是成都市警察学校的实习生穆羽,他证实了李桂芳确实有一个3岁女儿。

黄小兵的心情从天上落到地下,他丧气地将这件事报告给了副所长王新,并走了书面将李桂芳强制戒毒的程序,按照规定,李桂芳的情况是不能强制戒毒的。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副所长王新像是没有看到“家中有3岁的女儿”这句话一样,同意了黄小兵的申请,更可气的是,王新向主管的公安局领导吴仕见汇报了这个情况,可这位副局长竟然也同意了。

就这样,李桂芳被“手续齐全”的“强制戒毒”,当听到这个消息后,李桂芳傻了,她大声哭喊自己家中还有一个三岁女儿无人照顾,如果被强制戒毒,女儿怎么办?

李桂芳不停的哀求王新、黄小兵等人,让她回家安顿好女儿后再执行戒毒,可是众人却不理睬,当天晚上,将她强制塞进了警车。

在警车上,李桂芳心急如焚哀求让她给自己的二姐打个电话,让二姐去照顾女儿,王新等人拗不过她,就把手机给了他,然而李桂芳打了三次,二姐都没有接电话,王新等人不耐烦了,就把手机收了回来。

李桂芳有些绝望了,她跪着哀求几位民警,请他们在路过她家时,让她回家安顿一下女儿,可这次王新等人并没有可怜她,只是告诉她黄小兵已通知了团结派出所的民警,让他们上门去处理李思怡的事情。

无论李桂芳如何哀求,几位民警铁了心要将她送到戒毒所,绝望之下的李桂芳只好再次恳求王新,在回去时看一看她的女儿,同时也在心中祈求团结派出所的民警能安顿好李思怡。

然而,王新等人回去路过李桂芳小区时,只是冷漠的看了一眼,并没有下车。

在李桂芳被送到戒毒所后,王新叮嘱黄小兵再次给团结派出所打电话,落实李思怡的情况。

当黄小兵给团结派出所打电话时,接电话的依然是实习生穆羽,穆羽没有上门办案的权利,他将此事写在值班记录里,由于第二天不是他值班,他就把这件事写在了墙上的小黑板上。

然而不幸的是,派出所的清洁工在打扫办公室时,以为这不是什么重要信息,就将内容擦掉了。

第二天,黄小兵也没有再次打电话确认李思怡有没有被安顿好,因此李思怡阴差阳错的被所有人遗忘了。

李思怡在家里被关了两天,都没有等到妈妈回来,她哭喊着用小手拍门:“妈妈,你在哪里?我害怕,我饿!”

然而没有人理她,笼罩她的是无边的黑暗,绝望和无助的她藏在衣柜里瑟瑟发抖。

此时她的妈妈李桂芳,正躺在戒毒所的床上辗转反侧,祈祷着女儿平安无事。

本来按照办案规定,即使团结派出所没有回消息,黄小兵也要三日内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到李桂芳家人手中,到时也能发现可怜的李思怡并将她救出,然而,直到李思怡遇难,这封《强制戒毒通知书》仍锁在黄小兵办公室抽屉里。

命运就是如此造化弄人,李思怡这个意外来到人间的小天使,注定在数次巧合中遗憾的离开人世间。

第一次,如果公安局的三位警察能够严格执行戒毒规定,李思怡就不会发生意外,这是造成惨剧发生的主因。

第二次,如果李桂芳能打通二姐的电话,李思怡也会得救,可惜电话无人接。

第三次,如果王新还有一点对职责的敬畏和对案犯的关心,或者说是良知,他在路过李桂芳小区时,也会上去看看李思怡,可惜他没去。

第四次,如果团结派出所的民警能上门查看,李思怡也能逃脱噩梦,巧合的是,两次接电话的都是实习生穆羽,而他写在小黑板上的警情也被清洁工意外擦掉。

第五次,如果黄小兵能严格履行职责,将《强制戒毒通知书》送到家中,李思怡还有回天之力。

以上种种巧合,直接将李思怡送进了地狱深渊,这个可怜的孩子,除了妈妈的关爱,就没有什么快乐,她从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承受着生活的苦难,这次意外,让她从此解脱了......

就这样整整十七天,可怜的李思怡在卧室里被活活饿死了,直到她身体腐烂发出刺鼻的恶臭,邻居报警之后才被发现。

6月21日,警察看到了他们一生中都难以忘却的悲惨画面,3岁的李思怡斜靠在门上,身上、门上都有抓痕,可知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艰难求生时不知做过多少无望的挣扎,房间的柜门都是打开的,在无数个夜晚,她害怕的躲在柜子里,撕心裂肺的哭喊着妈妈。

更让人不能直视的是,已经腐烂的尸体上爬满了蛆虫和蚊蝇……

在他家二百米之外就有一个派出所,然而咫尺天涯......

成都3岁女孩饿死家中的惨剧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全国一片哗然。人们没有想到在物质极为丰富的今天,竟然还有孩子会被活活饿死!办案民警该有多冷漠、多无情?

此事激起了极大民愤,民众纷纷要求严惩办案民警,成都市公安局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

在经过细致的调查之后,专案组对办案民警的行为总结为一句话:极端不负责任执法,极其冷漠,严重失职渎职。

涉及此案的民警,皆因此受到了惩罚。

2004年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新三年有期徒刑,判处黄小兵两年有期徒刑,实习警察穆羽被开除学籍,相关领导也受到了处分。

李桂芳因此得到了十万元的赔偿款,此事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不知道两位警察在服刑的时候,会不会因自己的冷漠渎职,让一位年幼的小女孩失去生命而感到后悔?

在那17天中,小小的李思怡究竟有多么的凄凉和无助,没有人能告诉我们答案,但可以确定的是,每个涉案人员的心中一辈子都不会平静!

在李思怡的墓碑上,篆刻了这样一句话:“孩子,如果生是偶然,而死是宿命,那么你这短短的一生,是个多么可怕的误会......在你哭泣的时候,世界的耳朵集体丢失了,只有风,游荡在小小的院子里,聆听你的哭声......”

在这些涉案人员中,如果有一个人能有一点点责任心,这个惨剧就不会发生,李思怡的生命也不会永远的定格在3岁,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希望李思怡墓碑上的话,可以警醒世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毕竟我们是人,不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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