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小区业委会换届小组”事件,后续来了

武汉风云 2024-03-16 12:46:11

“风云武汉”获悉,江夏区菩提苑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因不服大桥现代产业园委员会作出的《关于撤销<菩提苑小区业委会换届小组成立公告>的通知》,于2024年3月4日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1.责令被申请人撤销2024年1月23日作出的《关于撤销<菩提苑小区业委会换届小组成立公告>的通知》;2.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协助菩提苑小区完成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3月8日,江夏区回复如下:大桥现代产业园委员会并非行政主体,其不能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前情回顾:

2024年1月23日,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发布了《关于撤销<菩提苑小区业委会换届小组成立公告>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民法典》、《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你们业委会在进行换届选举中,存在流程不规范,同时,近期接到大量业主投诉业委会对换届成员名单的选拔存在质疑。

鉴于以上情况,经过调查核实,为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基于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单位开会讨论研究决定:撤销《菩提苑小区业委会换届小组成立公告》的通知。

2024年2月28日,菩提苑小区业主通过房管局电子投票系统进行线上表决,但表决项目遭到删除。

2月28日,大桥现代产业园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暂停业主大会公共事项表决的通知》:

通知称,近期,有部分菩提苑居民、业主反映,该小区正在进行的业主大会从准备、召开、表决程序等整个流程不规范合理。经查,居民、业主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本次业主大会确实存在诱导、骚扰、带有胁迫性和默认勾选等不规范行为入户拉票现状,给小区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背了业主大会本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的原则。

鉴于上述原因,大桥现代产业园组织相关单位慎重研究决定,依法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及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暂停业主大会公共事项表决的举行。这一决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社会治安。决定自2024年2月28日起暂停业主大会,何时恢复召开,将根据菩提苑小区具体情况,由区住建局、街道和社区,依法依规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召开。

有业主在城市留言板进行了投诉:

大桥现代产业园回复如下:

经查,菩提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三届业委会换届选拔居民代表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选举法律法规程序进行。1、2024年1月10日发布“关于菩提苑小区组建换届小组拟成立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公告”公告时,没有召集全体业主委员会同志开会商讨决议。2、2024年1月18日公布换届工作组名单前,没有召集全体业主委员会同志开会研究决定。3、公布名单前没有向社区、街道、住建局物业科报备和商量选拔。

4、不能以推荐表上填写完整与不完整签名的多少来拟定某个人当选,因为业委会换届规则没有这一规定,只有自荐和推荐。

根据上述四条,大桥产业园、物业科决定予以撤销菩提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公布的“菩提苑小区业主大会换届小组成员名单公示表”。菩提苑第三届业委会换届,在大桥产业园和社区的指导与监督下,仍由第二届业委会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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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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