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听到楼下声响,忍不住偷听,发现性感后妈竟然是前女友!继子陷入与后妈的爱恨纠葛

鹿汉三 2024-07-11 15:44:39

“哎呀,你干什么?”

“死鬼!真讨厌!”

路过父亲的房间时,宋明风听到里面传来打闹的声音,听着声音非常年轻。

想到上午自己收到的短信,宋明风不由得骂了一句:“老东西!真会玩!”

动不动就给他找个后妈,搞不好这个后妈年纪比他还小,带出去也不嫌丢人!

吐槽归吐槽,宋明风心里忍不住有点发痒,便忍不住在门口多站了一会。

后妈的声音很好听,如果忽略掉自己LSP的父亲的话,兴许还有点赏心悦目。

“我这件新衣服怎么样?”

“我这口红颜色好看不?”

“哎呀,我叫你看口红,你亲我干什么?你这个人真的是!”

宋明风听见那一声声软糯发嗲的嗓音,心理仿佛有蚂蚁在啃咬,又痒又难受。

曾几何时,也有个人在他耳边这样问过他类似的话。

犹豫片刻,宋明风忍不住将耳朵凑了上去。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房间里的女声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听到里面传来走路的声音,宋明风快步回了自己的房间,反手将房门反锁。

楼下静悄悄的,并没有动静传来。

宋明风长长舒了口气, 点起一支烟,开始进入贤者时间。

房门里的女子声音分明听着很熟悉,但究竟是谁,宋明风一时也想不到。

这种抓心挠肺的感觉让他坐立难安。

抽完烟后,宋明风决定下楼看个究竟,研究一下他这个新晋后妈究竟是什么人物。

哪知刚下楼,正巧撞到他年轻的后妈穿着飘逸的吊带睡裙,脚步轻盈的从房间里走出来。

看清后妈的脸,宋明风大吃一惊。

“孙莎莎!怎么是你?”

眼前那张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漂亮女人,分明是他的前女友孙莎莎!

十四个小时前,上午七点。

“叮”的一声,手机传来微信提示音。

宋明风打开微信,发现是自己父亲宋清山发来的一条信息。

“把家里收拾一下,今天下午,我和你后妈会到家。”

宋明风当即气坏了。

宋清山这个老不死的,在他妈王燕还活着的时候就从来没断过女人,害得王燕年纪轻轻就饱受心理折磨,最后不到五十岁就没了。

王燕死了后,宋清山更加无所畏惧,动不动就把不同的女人带到家里来上演活春宫,有时候喝嗨了都不避着他,这两年来,他已经麻木了。

截止到目前,这已经是宋清山给他找的第六个后妈了。

一周前,已经五十多岁的宋清山扬言这次找到了真爱,迫不及待的带上了宋明风的新晋后妈飞去海外度假。

宋明风不以为意,反正宋清山这个老不死的天天在外面花天酒地,他在家里碰到他的时间很少。

宋氏集团是做建材生意的,宋清山年轻时因为建材获得人生的第一桶金,自此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就没断过。

对他来说,证明男人的方式就是女人,只有成功的男人才会有数不清的女人。

所以他是成功的。

宋明风摊上这么个爹,再加上小时候就被折磨的精神失常的老妈,从小就没怎么体会过家庭的温暖,也因此跟他并不亲近,当即回了一句“不知道这个能坚持多久”。

那边果然暴怒,宋清山一长串的60秒语音发过来,连续十几个不带停顿。

宋明风懒得点开,关掉手机继续睡觉。

老不死的,他就不收拾,看他能把他怎么着。

宋明风现在在自家的宋氏集团上班,挂了个闲差每天按部就班,到点打卡,准时下班,与从前那种996的高强度社畜比可好多了。

只是闲下来容易百无聊赖,宋明风闲得无聊,上班后就打开微信附近的人,一圈拉下去,看到一个头像比较好看的加了好友,开始他聊骚的一天。

到了下班的时候,他已经和头像顶好看的妹子打成一片,妹子将自己肤白貌美大长腿的性感美照发了过来,看起来人间尤物。

正当妹子言语中试探要不要晚上喝一杯的时候,宋明风回了一句“不用”,随后干净利落的关了手机,骑着他的小毛驴突突回了家。

他身后的同事在背后指指点点。

“老板的儿子真是有大病,放着家里几百万的豪车不开,天天开个小破电驴在公司晃荡,也不怕找不到对象。”

“你懂什么,他这是被女人伤透了心,刻意不走寻常路。”

一旁的同事嗅到苗头,立刻凑上来问东问西。

“你怎么知道他是给女人伤透了心?”

被围住的女同事一阵慌乱,很快神色就镇定了下来:“我胡乱猜的呗!”

“谁家好人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放着家里的豪车不开,天天装穷逼啊?”

“就他那一身优衣库的行头,加起来都不超过五百块钱,你就说说哪个大小伙子能接受吧!”

“确实接受不了!”

回到家的宋明风简单冲了个澡,立刻就回房打起了游戏。

一直打到晚上九点,察觉肚子饿了,这才想起来没吃晚饭,于是下楼寻找吃的。

从厨房里随便找了点吃的后,路过宋清山的房间,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此刻的宋明风整个人都是崩溃的。

两年前分手的前女友,此刻却出现在他爸的房间里,估计是个男的都得崩溃。

孙莎莎反手带上卧室的房门,右手在耳边拢了拢头发,一脸挑衅的看向宋明风。

“怎么就不能是我了?”

但见水晶灯照耀下,孙莎莎整张脸都散发着淡淡的光泽,诱人的曲线在薄纱裙下若隐若现,漂亮的天鹅颈上布满可疑的红晕,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致命的魅力。

“你跟我爸……???”

然而宋明风此时没有心情去欣赏,只是一脸震惊的看着她:“你是不是疯了?”

“你踏马是我的女人!你居然跟我爸???”

那一瞬间,宋明风只觉得浑身气血都在上涌,太阳穴突突的跳着,一股浓烈的愤怒席卷而来,他剧烈喘息着,眼神死死的盯着孙莎莎,恨不得要把她射穿。

孙莎莎满不在意的笑了,她从睡裙的口袋里掏出烟,熟稔的点上火,猛吸一口之后,对着宋明风的脸吹了上去。

“你小点声,是要把你爸吵起来吗?”

听到这句话,宋明风满腔怒火顿时化作了无奈。

他一把夺过孙莎莎的烟,掐灭后丢到垃圾桶里,随后拽着孙莎莎的手,连拖带拽,将她拖进了离宋清山房间较远的客卧里。

宋明风一只手砸在墙上,将孙莎莎环在怀里,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孙莎莎!你在搞什么?你为什么会跟我爸在一起?”

他的严重满是怒火:“那个老不死的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跟着他?”

孙莎莎毫不示弱的抬起头,与宋明风四目相对,娇艳的唇瓣与宋明风近在咫尺。

“我跟谁在一起,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这样我会以为你对我余情未了。”

孙莎莎是宋明风在大学时就谈的女朋友,两人在一起三年,亲密到对彼此的每一寸肌肤都十分熟悉,两人靠的这么近,立刻就将笼罩在双方身上的气氛转变成了暧昧。

宋明风浑身一僵,立刻向后退了两步,满眼震惊的看着她。

“你和我爸在一起,还叫和我没有关系?”

“你知不知道那老不死的是个什么玩意儿?为什么要作践自己?”

“我们不是早都分手了吗?既然如此,男婚女嫁,互不干涉,我只不过是凑巧找了你爸而已,你有什么好激动的?”

孙莎莎轻描淡写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你、你、你……”

宋明风怒不可遏,视线落到她布满红晕的脖子上,一股愤怒喷涌而出,他推开孙莎莎,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孙莎莎是他在海市读大学时的同学,那个时候,他在汉堡店里打工,遇到了来买汉堡的孙莎莎。

孙莎莎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像初春的太阳那样明媚,是宋明风这种散养式家庭里所没有的开朗。

宋明风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追她,风雨无阻的给她送早餐,赶在她下课前等她,终于等来了女神的垂青。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孙莎莎是海市人,为了不和孙莎莎分开,毕业后,宋明风留在了海市工作。

两个人租了个房子,工作很辛苦,常常加班加到半夜,但小窝很幸福。

再晚回来,宋明风都能吃上孙莎莎给她做的晚饭,虽然简单,但胜在温馨,是宋明风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的家的感觉。

可时间长了,孙莎莎的父母对宋明风有了意见。

宋明风拼死拼活,也买不起海市的一套房,这样的他,拿什么给孙莎莎幸福?

他们趁孙莎莎不在的时候,将宋明风约了出来,旁敲侧击的说出他们的要求:88万彩礼、海市一套房,以及一辆A6。

回去后的宋明风就沉默不语,他知道凭自己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孙家的要求,唯有从家里拿钱,才能满足孙家提出的条件。

可宋明风并不想向家里要钱,大学四年,他都是勤工俭学,自己赚钱交学费过来的,让他拿宋清山那个色鬼赚来的钱去娶孙莎莎,他不愿意。

正在这个时候,宋明风的母亲王燕打来了电话。

“明风,你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回家了吗?”

“明风,妈得了绝症,你回来看看妈吧!”

宋明风于是急匆匆回了家,走之前,他并没有跟孙莎莎说明家里的情况。

到了医院,他才知道王燕已经病入膏肓,没几天日子可活,而他那个风流成性的父亲,依旧在外面花天酒地,连医院都懒得来一趟。

王燕恨透了宋清山,要宋明风在她床头立誓:夺走宋清山的所有资产,让他没有一分钱再去玩女人。

“明风,妈找了你爸,是这辈子最大的错误。”

“我恨死了宋清山,我不想他在我死后还能过得这么潇洒。”

“答应妈妈,回宋氏上班,架空你爸,让宋清山这个狗东西下下辈子也找不了女人,好不好?”

宋明风答应了。

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和孙莎莎结束了。

王燕恨宋清山, 宋明风又何尝不如是呢?

宋青山自小就对母子俩多有打骂,动不动就将王燕打的遍体鳞伤。

等宋明风稍微大一点,可以与宋清山反抗的时候,宋清山就拿生活费威胁他。

“你吃喝都是老子给的,你敢跟老子动手?!”

这也导致,宋明风早早就离开了家。

如今他要重新投入那个令他恶心的家庭,他又怎么能回得去那个满脸阳光的女孩身边呢?

于是他给孙莎莎发去了分手的信息后,就拉黑了孙莎莎。

可没想到,两年后,孙莎莎居然以这样一种身份,出现在他面前,这让他情何以堪?

次日一早,宋明风并没有在楼下看到宋清山,却看到了孙莎莎。

孙莎莎应当是刚起,头发松松的挽了个髻子,依旧是昨天那条白色吊带睡裙,外头披了件针织衫,坐在餐桌旁,一脸惬意的翘着二郎腿,。

看见宋明风转脸就要走,孙莎莎立刻起身招呼他。

“别走啊,我的好大儿,早上怎么可以不吃早饭呢?”

“你这样,老宋可要说我这个后妈虐待他的宝贝儿子了!”

说着将一份荷包蛋和皮蛋瘦肉粥推到宋明风面前。

曾几何时,宋明风早上经常吃着孙莎莎做的皮蛋瘦肉粥与荷包蛋,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窝在那个不大的出租屋里,却甜蜜的不像话。

宋明风红了眼眶,却在听到孙莎莎的后一句话时,眼睛瞬间冷了下来。

“孙莎莎,你这样有意思吗?”

“有意思呀,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孙莎莎笑眯眯的卷着胸前一缕头发,说话的时候,身子有意无意的向前凑了一步,傲人的事业线差点顶到宋明风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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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汉三

简介:我是一颗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