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真是给我们开眼,要不是看了王先生的视频,我还真不知道买车要另外加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王先生看中一辆雷克萨斯新款越野车,就在4S店签了合同,交了5万定金,约定5月10日前提车。
按理说,这已经形成了购买合约,他回家等着提车就行。
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没高兴多久,店里的销售员就给他打电话,称要交10万服务费,要不然就没法按时提车。
王先生不理解,合同已签,怎么还又要加10万呢?
为什么说又?王先生透露,他在看车的时候,已经购买了2万礼包,也就是说,他花2万买车的延保,也相当于多给了一笔钱。
本以为能顺利提车,没想到还是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实在不痛快。
见王先生不肯加价,销售员竟然单方面毁约,把5万块退回,表示这单生意不做了。
这不是店大欺客吗?难道客户都没有选择的权利?
事情出来后,王先生很生气,他找到记者,并且联系了当地的监管部门。
工作人员来到店里,在沟通的时候,女销售员以“合约不正式”为由,拒绝认可王先生签的购买意向书。
她的理由是,这是销售顾问单方面签的,没有公司的公章,不能算正式合约。
就算没有公章,也是销售员的问题吧,客人在店里买东西,并且签了意向书,上面有销售员的签名,难道这也能不算数?
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价外加价,意向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知道女销售是心虚,还是生气,竟然站起来离开了,嘴里说了句:“那我就不谈了,那你立案呗。”
这是多嚣张啊,她也喜提“加价姐”称号,网友纷纷留言。
“雷克萨斯一直都加价,不加价提不到车。”
“都啥年代了,油车还敢加价卖,可笑的是还有人买。”
“按卖菜大爷的罚款金额比例来罚,就很合适。”
“店方违约,难道不是双倍退还定金,为什么只退5万。”
说什么的都有,这件事的后续,已经有相关部门介入,具体结果我们等待就行。
之所以说这事,是店家的态度,真的是太傲慢了。
从记者的采访中可以看出,加价并不是个例,买过这个牌子车的人都知道,你不加价就提不出车,销售直言不讳,你不加价也行,但得等一年,谁买车能等一年啊?
原来这就是行业内幕,这不就是拿捏吗?明知道你需要,不加钱就没办法达到要求,只能说销售太一厢情愿了,现在市场的车型那么多,难道非买你家的不可?
还记得宝马冰激凌事件吗?
一个小小的冰激凌,普通人去领没有,而外国男子去领就有,这不是典型的区别对待吗?
不可否认,有的人经常接触身价千万的客人,会产生一种幻觉,那就是自己的身价也提升了,对于普通客人会有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连装都不装了。
但也忽略了大家团结的力量,再好的车,如果失去了大家的信任,那谁还会去购买呢?
就如雷克萨斯事件,为了10万块闹得沸沸扬扬,也引起大家对品牌的讨论,这种公信力的坍塌,砸多少广告费都换不来。
马上就要到315了,刚好可以成为一个典型事例,让大家好好讨论,到底谁对谁错,我们蹲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