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残疾军人买优惠票乘车被拒又被冲上热搜!
9月1日,网友发视频爆料,一位持证退伍残疾军人外出,在售票窗口购买了优惠车票,谁知客车老板却要赶他下车。退伍军人质问自己的票是在窗口购买的,为什么不让乘车?客车司机嚣张回怼道:“那你找窗口去,我问你,谁给我补贴?你要坐车就得买全票,你有残疾证跟我没关系。”更离谱的是,客车老板还态度十分恶劣地叫嚣:“你玩我呢!就算你买了票,我也有权不拉你!”
这种事并不是个例!
网络是有记忆的,曾记得2020年五月,在吉林乌拉街的一辆大巴上,也是退役伤残军人买半价票被侮辱:“军残证不好使,活不起就别活!”“你这样的人就应该送到美国去,一起染病毒死得了”。
在用伤残证上我也曾被羞辱,有一次坐长途车时也是拿我的军残证买半价票,售票员虽然面露难色,但是还是给我了半价优惠,当大巴到了之后,我检票上车,随后车上的售票员清点人数的时候,发现我的是半价票,也是质问我为啥买半价票?我拿出军残证后,此人凶神恶煞般的又侮辱道“你哪里残?让我看看!”已经坐在车上的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在说完之后,就没有为难我,气呼呼的回到他的座位。
我当时也没有录像,当时也没有这种意识,不想现在还能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发到网上。我相信类似的例子应该不在少数,只不过有很多没有音视频,没有发酵出来。
有人说侮辱伤残军人是不道德的,这岂是简单的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这类事件看似是因为运输部门把线路承包给了个人,军残人员购买半价票触犯了他们的利益,影响到他们的收入,所产生的矛盾。深层的还是践踏法律的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交通法》规定,退伍残疾军人是可以购买公共交通工具优惠票的,这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不是一个个人行为,而且能够买到票,就是签订了乘车的合约,承运人拒绝履行合约是一种违法行为!
不知道相关部门在与运输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对特殊人群购买半价票有没有相关的条款?有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还是一推六二五,只要把线路租出去就行,可以不管不问?
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却不能践踏法律、侮辱伤残军人的人格!没有一个伤残军人愿意伤残,他们的伤残都是现役时因战、因公和因病所得,享受应得的优待政策在法律上、在道德上都合情合理。
伤残绝不是伤残军人的错!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伤病换来的是:“你玩我呢!就算你买了票,我也有权不拉你!”“活不起就别活!”“你哪里残?让我看看!”伤心的心寒的不是那一两个被侮辱的退役伤残军人,而是整个退役军人群体。这样不尊重退役军人的事例在不同场合、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用不同的方式演绎着。
这种事情难道还要依靠网络吗?没有网络难道伤残军人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维护退役军人的权益不能再只靠网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