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必须转成逮捕?

国晖普法 2024-02-18 10:51:51

︾引导语:拘留超过37天后,就应当转为逮捕。

刑事诉讼开始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通常是司法机关的必要手段,前期会是刑事拘留,后期会转为逮捕,强制措施通常会一直持续至案件审结完毕。拘留期是最佳的辩护期,如果在拘留期销案,那么对当事人会好很多,至少少去了羁押之苦。

那么,拘留期正常多久,多少天会转为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共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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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拘留30天+7日批捕时限,30日+7日= 37日。也即拘留最长37天,如果还被羁押,那只能说明已经转为逮捕了。逮捕后,检察院会审查起诉,正常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拘留37天为黄金救援期,在这37天内,如果律师介入及时,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做到撤销案件、无罪释放,那么可以大大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到了逮捕阶段,无罪的概率就很小了,即便后期得到缓刑等非常有利的判断,对当事人来说也是有案底存在的,对未来的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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