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以后,中央各部门机关按照5%比例缩减人员编制这一条引发了最激烈的讨论。
省、市、县是否会参照执行?是否减编不减人财政供养依旧?是否编内减少编外增多换汤不换药?网友们有诸多疑问待解。
同时,网友们也有个呼声很高的提议,那就是取消城管机构,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交警承担。
省市县如何改我们国家每五年进行一次机构改革,而每次都会出台很多细化改革方案,国务院改革方案只是第一个公布的方案而已。
紧随其后还有专门针对省市县各级的改革方案,同时也划分为党群口改革方案和政府口改革方案,有时还有群团组织口改革方案。
本次公布的国务院改革方案主要是针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当然同时也是这次各级改革的风向标,之后的所有改革方案都会遵循基本的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也就是说目标和宗旨是一致的,内容和细节可以因地制宜。
所以,省市县如何改,具体还要看后续公布的改革方案,现在无法下定论。
有几点可以肯定的是,人行相关分支机构肯定是撤了,乡村振兴局肯定也要合并到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部门肯定会依次组建,省市县三级肯定都有。
有几点无法肯定,那就是科学技术部门和数据部门在省市县三级中是否依次设立还不得而知,因为不是每个地方的发展都可以上升到科学技术和数据要单列出来的地步。
目前县一级中,科学技术职能已经在2019年的改革中划给了教育局,很多地方现在称之为教育科技局,而数据职能已经划给了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外加挂大数据管理局的牌子。
在市一级中,有的地方参照县级合并了,有的地方又单列出科技局和大数据管理局。
在省一级中,科技厅、大数据管理局基本上都是单列的。科技部门的确一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但大数据管理部门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意义不大。
缩减人员编制到底是减人还是减编?财政供养是否有变化?关于缩减人员编制这项改革,肯定不仅中央层面,省市县三级相应的都会做出改革。那么很多人关心的减人还是减编问题,我觉得很明确。
首先,改革方案中明确说了是逐渐收回空余的编制,转而用于重点民生领域。也就是说,第一步是减少编制,不是减少人。
但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编制缩减了,单位招考比例也会随着下降,所以,第二步中就会减人。
缩减收回的编制不是从总量中抹去,而是转而用在更需要的重点民生领域,比如医疗、教育等领域。
这就要说到一个专业术语,叫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这么做并不是左手倒右手,而是重新评估机构职能,优化编制资源,不搞千篇一律式的编制配置,而要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编制配置,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现在减人是不现实的,但是未来肯定是大势所趋,我国的行政体制盘子太大,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一步一步来改革。
既然现在人员不减,那也就意味着财政供养中人员工资等部分资金变化不会太大。
编内减少是否编外增多?至于有关部门是否会通过增加编外聘用人员来弥补编内人员短缺的问题,我觉得肯定不会。
目前我们国家对编制总量控制很严,一直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同时对编外人员控制也很严,因为国家财政供养资金有限,每年的财政资金都是上一年末或是本年初科学预算好的,一般财政部门都会严格控制预算经费,总量不会有太大波动。
而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行编外聘用人员审批备案制度,以前是用人单位自己就决定聘用了,现在是需要人社局、组织部、编办、财政局等多家部门联合审核同意才行。
如此,也就不存在什么缩减编制是换汤不换药的说法了。
建议取消城管,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交警承担。大家之所以这么憎恨城管,是因为城管执法队伍中大多数是临时聘用人员,其中不乏有文化素质和工作责任感有待提升者,还有一些为了能够震慑住小商贩们故意聘用一些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人员,而城管执法的内容又与小商贩的切身利益是冲突的,所以,导致城管在大家心中没什么好印象。
很多人就觉得,城管就是这里掀一下摊子,那里轰一下商贩,除此之外没啥工作。看似如此,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城管,小商贩们只会把摊位摆在人流量车流量最多的地方,届时鱼龙混杂的场面恐怕大家都不喜欢吧。
城管除了在街面上执法,还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路灯、城市绿化美化、垃圾清扫运输等职责,如果说取消城管,把职能划给街道办事处和交警,那肯定会乱套的。
试想一下,街道办事处人员三天两头去清理街面摊位,大家的矛盾就会很深,很多基础的民生工作将会无法开展。而交警也是一样,到底是先指挥交通呢还是先梳理街面呢,肯定会乱作一团。
城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根源还是执法队伍中临聘人员太多,体制内的规章制度很难约束他们,而且执法标准也无法量化,执法法规也还需要完善,种种因素导致了城管执法问题频出。
取消城管不可取,但是城管执法队伍建设重新改革是很有必要的,如何从高高在上的执法者转变成互帮互助的服务者,是城管执法队伍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