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查办县某药品零售企业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西部民生记录 2024-10-18 09:16:59

案情介绍。2024年5月24日,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蓬安县某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内的一杆戥秤张贴有检定合格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6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当事人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计量检定的戥秤并处罚款。

典型意义。戥秤作为传统中药房的常用称量工具,历经千年仍被沿用至今,在一些大大小小的中药房仍能看到它的身影,戥秤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管理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检定结果的有效期内方可正常使用,检定合格的戥秤能让中药剂量的正确使用更有把握,临床效果更加确切,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用量差异,否则调配出的中药剂量将是难以得到保证。接下来,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开展“手机变‘砝码’”活动,加强计量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链条监管,追本溯源,从严监督、从重惩罚,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

兴旺所-肖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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