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谣、张新成主演的悬疑剧《微暗之火》大结局,南雅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年之后,林方路利用新的技术手段,破解磁带后半段录音,证实徐毅实为自杀,还了南雅清白。
周洛帮助南雅伪造现场,帮助伪造证据、作伪证、包庇南雅犯罪事实,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刘勋放火焚烧徐毅车辆,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有期徒刑2年。陈玲参与放火焚烧徐毅车辆,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有期徒刑1年。
看似每个人在真相之后,都得到了法律的严惩,维护了公平正义。
或许我的认知有限,或许受限于我朴素的人生观、道德观和爱情观,整部剧下来,执著于追求真相和正义的林方路,一系列的行为举措,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一、趋利避害,人之本性南雅的原生家庭非常不幸,父亲沉溺于酗酒,经常动手打人,母亲早早离世。
父亲续娶胡秀,对她被继母和继兄胡立帆欺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更让南雅雪上加霜。
南雅不仅样貌出挑,成绩更是优秀,期望通过考上大学来改变人生轨迹,逃离清水镇。
林方路和南雅是高中同学,也是彼此的初恋。
十年前,林方路约南雅一起登山观赏流星雨。南雅为了赴约,孤身在雨夜出门,却在路上与继兄胡立帆不期而遇,遭到胡立帆的强 暴。
南雅要报警,被胡秀母子恐吓、拘禁,父亲还要她息事宁人,不敢替她出头,让南雅跌入深渊。
无助、痛苦的南雅回到学校,曾询问林方路,有没有在流星雨那天晚上等她。等来的结果,不是林方路的关心呵护,而是胆怯退缩。
南雅的父亲离世后,继母胡秀对她变本加厉,频繁地责打、谩骂,甚至强制她辍学。
林方路在南雅和前途之间,明智的选择了前途,考上了大学,毕业后进入省公安局,有家境背景都不错的女朋友文婷。
如果不是要下沉基层锻炼两年,为升职提供履历,林方路也不会再次来到离开十多年的清水镇。
如果不是林方路到清水镇后揪着案件不放,南雅的正当防卫或许早已定案,也不会有了后续一系列的波折。
南雅曾对林方路两次提到过:“趋利避害,人之本能。”
一次是林方路询问南雅,为何要嫁给徐毅,南雅毫不犹豫的回道:“趋利避害,人之本能,你不会这么选吗?”
另一次是林方路询问南雅和周洛之间的关系,南雅再次强调:“趋利避害,人之本能,拥有大好的前程,何必给自己惹麻烦,不是吗?”
话里话外的意思,你林方路可以为了前途放弃我,我为什么就不能为了过上好日子嫁给徐毅,周洛为什么要为了我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放弃大好前途?
实质上,林方路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明知道南雅的家庭处境艰难,却十年来不闻不问,从不曾出手帮扶,何等的冷漠自私。
二、不依不饶,所欲何为林方路到清水镇后,接手的首个案子就是南雅千禧夜“杀夫案”。
调查过程中,被继兄胡立帆强 暴,常年遭受徐毅的家暴和荡妇羞辱,镇上不明真相群众的流言蜚语和道德批判,南雅的悲惨往事一一呈现在林方路面前。
而且,南雅被继兄胡立帆强 暴,当晚是他约南雅出去的,多少跟他有关,怎么就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呢?
林方路不仅没有悔恨和同情,反而在认定南雅正当防卫后,就连对南雅有偏见的老陈都相信南雅是正当防卫后,还一力坚持调查真相,不辞辛苦的到处找证据来证实南雅杀了徐毅。
甚至在无确切证据下,就主观判定周洛是杀人者,采取24小时极限逼供的诱供方式来逼迫周洛讲出当夜真相。
更是利用陈玲,告诉南雅警方已经发现徐毅伤口的疑点,周洛已经认罪,以此迫使南雅自首认罪。
林方路沉浸于挖掘人性的黑暗,不相信周洛和南雅的感情,一心想证明周洛跟自己一样,趋利避害。
南雅自首,被判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年之后,新的技术手段还原磁带录音,林方路才知道徐毅被杀案的真相。
千禧夜晚上,徐毅知道公安已经掌握他大桥坍塌的证据,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本想跑路,却被胡秀说“南雅外面有人”的话语一激,情绪失控,掐晕南雅。
南雅醒过来后,陷入疯癫状态的徐毅,被南雅从背后捅了一刀。而胸前的致命伤,却是徐毅抓着南雅的手捅进去的,目的就是让南雅背上杀夫罪名。
如果说南雅是真凶,周洛是帮凶,还原事实真相,也还说得过去。
最后来个反转,徐毅属于自杀,南雅和周洛吃了冤枉官司不说,林方路查案查了个寂寞。
说实话,看到这个大结局,真不知道林方路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是内心阴暗的心理作祟,还是对周洛勇敢的嫉妒,或者就是想证实当年放弃南雅是正确的选择?
结束语故事的结尾,林方路跟老陈说了一个秘密,说自己的父亲也家暴,自己高中时差点用碎碗片杀了父亲。
自己受过苦,却对受苦的南雅穷追猛打,非要揪出幕后真相,这又是什么心态呢?公平和正义到底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
理智上来说,还原事实真相是警察的职责,无可厚非。感情上来说,却让人难以接受。
林方路的一系列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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