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冷漠无情?租客患癌被驱逐,房东担心成“凶宅”要求限期搬离

老兵罗立杰 2024-09-09 16:24:36

相信不少网友都有租房的经历,而遇到的房东也是有好有坏,好的房东比比皆是,而差的房东也委实不少,比如前不久发生在上饶的“提灯定损”就是一个坏的典型。

而近日发生在北京王女士也发生一件类似提灯定损的窝心事,原来她被房东发现患有晚期癌症,她和她家先生面临被房东宣布单方面解除合同强制收回房屋,并要求7日内必须搬离的境况。

原来王女士患有晚期癌症,在今年的8月份由其丈夫杨先生和房东张先生签订了一份短期的租房合同,租赁期限为3个月。其目的是方便王女士在京的治疗,而这套租房则位于王女士治病医院的附近。这对于患病的王女士来说则是满心喜欢,可不成想还没有住到一个月,就被房东张先生要求解除租房合同,而且7日内必须搬走。

为何房东会提出如此严苛的要求?是王女士在房间里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还是房东要收回去自己住?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而根据房东杨先生介绍,自己这套房子本来是要挂牌出售的,今年8月份的时候以低于市场价的5500元/月租给了杨先生。而这么优惠的价格当然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租户配合看房,也就是如果中介带客人来看房的时候必须无条件配合,并且双方约定好的“甲方低价出租房屋的前提是乙方配合甲方售房,乙方如违反此约定”可作为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被写入了租赁合同。

如此说来,解除合同的原因是王女士或者杨先生没有配合看房,不过根据王女士的说法显然不是,自己和丈夫入住后中介一直有带客来看房,她们夫妻两人还是很配合的。可既然如此,为何房东无缘无故要求解除合同呢,难道不怕承担违约责任吗?

不过对于要解除合同的原因,房东张先生还是道出了真实的原因,原来张先生在一次带人看房的时候发现了“异常”:租房的时候杨先生说的是夫妻两人居住,但当时没有见到她夫人,可这次在看房的时候,我无意间看见王女士的头发全没了,因为我家里也有亲人患过癌症,所以就引起了我的警觉……而在张先生私下把杨先生约出来询问后,杨先生也承认了。

房东张先生知晓情况后,他也问过中介,中介告诉他:买家很忌讳这样的情况,一般想房屋死过人或者有癌症患者住过,房屋在买卖过程中一般会贬值,也就是会卖不起价。因此张先生认为王女士这样的情况显然也会给自己的房子造成贬值,这才有了要求他们赶紧搬走的想法,用他自己的话说:当初这么便宜租给你们,现在还惹上了这样的事,万一自己的房子成了“凶宅”找谁说理去……

当然,对于张先生的做法,租户杨先生及王女士显然不认同,表示在当初租房时,自己丈夫确实没有告知自己的患病情况,但这并非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和租房本身这件事无关。也就是说自己患病和租房是两回事,而房东这样的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也是冷漠无情,不厚道。

而事件在网上曝光后,也引发不小的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认为房东的做法可以理解,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的房子成为“凶宅”,谁也不愿意别人死在自己的房子里面。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房东这样的行为不够大气,也不够宽厚,再说房子只有发生凶杀案才能算得上是凶宅,而人的生老病死很正常,再说人家只是租你的房子在北京看病,还是短租,又不是租着你的房子等死……

不过双方在调解之下最后还是达成了一致,租户杨先生表示自己会在10天之后搬离,也就是让房东多宽限3天来搬家,但不能在搬家这段时间内提及凶宅、意外、死亡、恶化、癌症这些词,以免对妻子王女士再次造成伤害。而房东张先生也表示可以退回押金和租金,而对于王女士两人住的10来天,他也表示不收了,一并退回。

虽然结局还算满意和谐,但双方的心理阴影还是埋下了,但愿事件不会对王女士的治疗造成影响,而张先生但希望房子尽快卖出去而不会贬值跌价。

不过,对于此事你是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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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罗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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