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接地的相关要求

防爆云平台 2024-08-08 16:32:21

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设备、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对于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诸多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GB 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7.1条规定,按不同危险区域及不同的电气设备,对电气设备接地线的设置,应加以区别对待。在爆炸性环境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无论是否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都应接地。相关要求如下:

1)在爆炸性环境1区、20区、21区内的所有的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环境2区、2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增加专用的接地线;

注:该专用接地线若与相线铺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同的绝缘水平。

2)在爆炸性环境2区、22区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3)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4)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多股软绞线,其铜线最小截面积不得小于4 mm2,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5)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应与设备的外接地螺栓连接;

6)爆炸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接地线紧固前,其接地端子及紧固件,均应涂电力复合脂。

对于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接地要求较多,设计、安装过程中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参考标准:

1.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S].

2.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

0 阅读:5

防爆云平台

简介:防爆产业链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