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裁决案件纠纷主张正义的工具,法律也是符合伦理道德、主持公道的权威,法律神圣而不可侵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当然也不存在不知者无罪这一说,无知者才更有罪!
就比如说我们接下来要讲的这个案件,花季少女遭到隔壁男子欺负,少女报警后,却因为法律知识的缺失将自己也送进了牢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花季少女受人欺负
事情发生在2007年的浙江,小丽是到浙江打工的独居女孩,因为没文化,没学历,小丽,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最后只能到酒吧去当服务员,虽然苦是苦了点,但好在酒吧服务员的工资比较高,在浙江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倒也能够勉强养活自己。
小丽最大的梦想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浙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然后再将父母双亲都接过来和自己一起居住,要是更幸运的话,能够找到携手余生的良人就太好了!
然而,令小丽没有想到的是,她所憧憬的未来的一切美好生活,都被这个姓蒋的男子给破坏了,那是一天深夜,小丽在酒吧刚刚下班。
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门口,正准备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去休息,她却不知道的是,在她身后躲着一位年轻男子,男子蓄谋已久,趁着小丽背对着自己开门的时候,一下子充上去抱住小丽,小丽猝不及防,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对方给占了便宜。
蒋某趁着夜黑风高,四下无人,就做下了趁人之危的不耻之事,事后更是溜之大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小丽很清楚自己遭遇了什么,并且感到十分气愤,自己这么一个花季姑娘,怎能被一个流氓随意欺负?
小丽对他恨之入骨,当时就选择了报警,警察很快上门来进行一番调查,必须是锁定了作案人员,那就是小丽隔壁邻居的儿子。
蒋某被警察找到之后,也是很爽快利落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随后,蒋某就被带回警局关押了起来,等待着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而隔壁蒋某的父母却不愿意了,老两口就蒋某这么一个独生子,平日里对他极尽疼爱,万万没想到,儿子做下如此错误的事,无奈之下,老夫妻只能找到小丽,请求小莉去告诉法官,当天夜晚发生的事都是自己自愿的。
反而将自己送进牢房
小丽当然不愿意为自己的仇人开脱,老两口每天换着花样劝说自己让她烦不胜烦,也从不予理会。
过了一段时间后,关于蒋某的案件正式开庭审判,在法庭上,令法官大跌眼镜的是,小丽竟然出庭作证,告诉法官当晚发生的一切都是自己自愿的,请求法官宽宏处理蒋某,小丽前后态度的转变令人匪夷所思,法官们都不敢置信。
当然,事情已经开庭处理,而且小丽的态度着实让人匪夷所思,法律不是为人所设,不可能因为小丽的只言片语就轻易改变审判结果,不过,因为原告态度的变化,警察决定调查及背后的真相,本以为是小丽受到了威胁,结果最终发现根本不是这样!
小丽的确就是自愿改变态度的,原因是因为她爱上了蒋某的朋友——王某,王某受到老两口的指示接近小丽,在小丽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给予她温暖,一下子就闯进了小丽的心灵,小丽很依赖王某,将他当成自己的真爱。
而在和小丽在一起之后,王某也是坦白了自己的来历,并发誓,虽然开始带有目的性,但是他是真的爱上了小丽,希望能跟小丽共度余生,小丽被王某所感动,不愿意让王某夹在中间为难,于是就主动在庭上帮忙作证,请求法官从轻处理蒋某。
不过他们显然是低估了法律的权威性,法理不容情,岂容他们说变就变,法官严肃干涉了此事,最终,小丽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因为她触犯了包庇罪,被刑事拘留五个月,而蒋某和蒋某的父母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小编观点
法理不容情,法律的权威不容玷污,法律从来不是因人而设,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犯罪者必须接受严惩,任何触犯法律权威的人都将受到反噬,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良善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