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士11天捐精5次猝死,父亲索赔400万:难道我儿不如一头牛

爱吃瓜的巧荷 2024-07-19 2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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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兮游兮

编辑|娱兮游兮

“生命的轨迹常常充满意外,命运的转折总是令人猝不及防。”

在湖北鄂州临江乡得胜村,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然而这个家庭却孕育出了一个自幼就展现出非凡聪慧的孩子——郑刚。

郑刚打小就凭借着出众的智慧和学习能力,在学校里成为佼佼者,成绩名列前茅不说,各种奖项也是纷至沓来,他无疑是全家和全村人的骄傲与希望。

1993 年,郑刚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入樊口高中。那时候,所有人都坚信他的未来必定一片光明璀璨。

但命运却在关键时刻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1996 年高考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高烧无情地袭击了郑刚,这一烧,严重干扰了他在高考考场上的发挥。最终,他无奈地进入了三峡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

对于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而言,每年高达 5000 元的学费无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为了支持弟弟的学业,哥哥郑静毅然决然地选择辍学,在还差一年毕业的时候就前往深圳打工挣钱。

郑刚深深明白家人为自己所做出的巨大牺牲,因此在大学期间,他过着极度节俭和刻苦的生活。每天的日程几乎被上课、在自习室复习以及在实验室做实验填满。身高 1.78 米的他,体重却长期不足 55 公斤。

即便如此,他依然凭借着坚韧的毅力,年年斩获一等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每次领取到奖学金,郑刚总是只留下 100 元作为个人的基本开销,其余的全部寄回家中,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经过五年的寒窗苦读,2001 年的盛夏,郑刚终于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正式踏上了救死扶伤的职业道路。

七年后,他凭借着不懈的努力和坚定的信念,成功考取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外科学硕士自费研究生,向着自己的医学梦想更进一步。

时间来到 2011 年 1 月,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内开展了一场捐精志愿者招募活动。郑刚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与妻子吴玲商量并获得支持后,他决定参与其中。

经过一系列严格的体检,郑刚顺利地通过筛选,符合捐精的条件。从 1 月 14 日开始到月底,在短短十多天的时间里,他先后完成了 4 次捐精。

2 月 12 日,郑刚第 5 次走进了捐精室。那天上午 11 时左右,郑刚完成相关检查后,像往常一样进入了那个不到 10 平方米的房间。一个多小时悄然过去,房间内毫无动静。在外等候的工作人员出于担心,敲门询问郑刚的情况,得到了郑刚肯定的答复。

然而,又一个小时过去,郑刚依旧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当工作人员再次敲门时,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当他们打开房门,看到的是郑刚已经倒在地上,神志不清,呼吸急促。紧急拨打 120 急救电话后,遗憾的是,郑刚最终经抢救无效被医生确认猝死。

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如同晴天霹雳,让郑刚的妻子吴玲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她迅速通知了郑刚在老家的亲人,其父亲郑金龙、哥哥郑静和嫂子陈利霞听闻后,连夜从老家赶到武汉。

2 月 13 日下午,由于郑刚父母年事已高,为避免他们过度伤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与郑刚的妻子、哥哥以及舅妈进行了第一次协商。

在这次协商过程中,为了查明郑刚的真正死因,校方提出进行尸检,并表示愿意承担尸检的相关费用。但郑刚的妻子吴玲坚决拒绝了这一建议,她希望丈夫能够完整地入土为安,不想让他在离世后身体还受到损伤。

然而,郑刚的父亲郑金龙却持有不同的看法,他强烈希望通过尸检来弄清楚儿子猝死的原因,不想让儿子死得不明不白。可惜的是,郑金龙当时并不在现场,他的意愿无法得到及时传达和实现。最终,由于吴玲的签字,郑刚在没有进行尸检的情况下便被火化了。

之后,吴玲与校方达成协议,校方赔偿 8.8 万元,并减免吴玲读研期间的部分学费和生活费 2 万元。在此期间,吴玲曾提出希望解决自己毕业后的就业问题,但由于超出校方的权力范围,这一要求未能得到满足。

尽管郑金龙在家人的劝说下,无奈地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但他内心的疑惑和不满始终无法消除。

郑金龙坚信自己儿子的身体一直健康,不可能无缘无故突然猝死。怀着这样的信念,他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不惜花费高达 28 万元,其中大部分是通过高息借款筹集而来。为了收集有力的证据,他购置了各种录音录像设备,甚至雇佣民工充当保镖。同时,他还将搜集到的 6 箱证据精心制作成电子版,以防丢失或损坏。

2012 年 6 月 19 日,郑金龙怀着悲痛与愤怒的心情,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华中科技大学告上法庭。

他强烈要求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费用,总计金额超过 400 万元。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郑金龙无法聘请律师,在法庭上,他只能独自面对对方强大的律师团队。

庭审过程中,郑金龙一边声泪俱下地宣读起诉书,一边手忙脚乱地翻找证据并进行陈述。尽管他准备了大量的材料,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他的陈述显得杂乱无章。法官不得不多次休庭,给予他时间整理证据和思绪。

这场备受瞩目的诉讼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未能如郑金龙所愿。一审法院认定,在这起不幸的事件中,郑刚本人和生殖中心均无过错行为。基于这样的判断,法院裁定双方应当共同承担损失。鉴于事件的特殊性,生殖中心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最终向郑刚的家属支付了 19 万余元的赔偿金。

郑金龙对这个判决结果表示极度不满,毅然提起上诉。然而,事与愿违,2014 年,鄂州市中级法院的二审依旧维持了原判。法院认为,郑刚虽然是全日制学生,但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决定参与捐精这一自愿的校外活动。因此,华中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让郑金龙难以接受,他依然坚持不懈地四处奔走,努力寻求更多的证据和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郑刚的哥哥郑静选择了回避和淡忘,而郑刚的妻子吴玲则始终保持沉默。

郑刚的离去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捐精制度的深刻反思和深入思考。尽管专家明确表示不存在“精尽而亡”的现象,但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此后,各地的精子库纷纷开始更加重视志愿者的筛选标准和健康监测,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回顾郑刚的故事,这是一个充满了无奈、悲痛和坚持的历程。命运的无常让原本前途光明的郑刚早早离去,留下他的家人在痛苦中不断追寻真相和公平。这个故事也警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关注健康,因为谁也无法预测明天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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