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声明称,将停止对隆基德国公司和当地企业联合体、上海电气英国公司及香港公司联合体的外国补贴法规调查,原因是这两家中企退出此前参与竞标的罗马尼亚一光伏项目。
这是继今年3月,中国中车旗下子公司青岛四方机车退出保加利亚交通部价值6.1亿欧元列车招标之后,又有中企在欧洲项目上被迫出局,也是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又一次“作妖”。
中国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当之无愧的空头老大,已经完成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布局,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6年位居全球首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量产能的全球占比均超过80%,可以说,全球光伏项目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深度参与。
此次两家中企海外公司参与的竞标项目为罗马尼亚一个110兆瓦光伏园区开发项目,合约总价约为3.75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9.46亿元),由于项目部分资金来自欧盟,这就给了欧盟委员会滥用《外国补贴条例》的机会。该委员会声称,有迹象表明中企子公司都获得了“扭曲”欧盟市场的政府补贴,并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启动了两项深度调查。
这次调查具有极为明显的选择性和排他性,同一个光伏项目,欧盟委员会不仅不调查欧盟内部企业,就连其他非欧盟实体也不调查,只针对参与竞标的中国企业,如此带有歧视性的执法完全颠覆了商业领域的公平、客观、一致原则,让人们不禁怀疑欧盟的营商环境产生怀疑。
明明是促进罗马尼亚绿色转型,增加当地就业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三赢,欧盟委员会插手进来,局面瞬间就变成了三输,还把具有价格优势的竞标中企拒之门外,离开了中企的技术和产品支持,仅靠欧洲企业可玩不转光伏项目。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中企的报价并不低,已经数倍于国内,同样的110兆瓦光伏项目,国内报价只有6.13亿元,到了国外已经翻了几番,但仍然低于其他外国企业报价。这不是我们的问题,中企报价低,是占据了全产业链布局带来的成本优势,同样的光伏项目,外企竞争不过中企,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实际上,欧盟委员会发起反补贴调查,只是找个借口让中国企业知难而退,根本谈不上公平竞争,不然为什么只查中企,不把所有参与竞标企业都调查一遍?
如果保加利亚项目还可以说我们报价太低,那么本次光伏项目就无可指摘,事实再次证明,不管我们报价多少,欧盟委员会都不想把项目给中企,报价低了就是扰乱欧盟市场,高了就是搞价格歧视,没有竞争力,明知道中国企业成本低,再逼着我们报高价,哪个客户愿意当冤大头?
还是那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企业没有错,错就错在我们把质优价廉的好产品输往欧洲,损害了欧盟内相关企业的利益。
罗马尼亚恐怕也很郁闷,放着便宜又好用的中国光伏产品不用,非得让外国企业过一手沾点油水,市场化原则被践踏得体无完肤!
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去,向全世界推广绿色能源技术和经验,助力各国绿色转型,我们不惧怕竞争,但正如我商务部发言人所说,希望欧洲方面尊重市场规律,严格遵守WTO规则,审慎使用《外国补贴条例》工具,公开透明开展调查,为中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共同维护好中欧经贸合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