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马路上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率也随之提高。在行驶时,稍不注意就会与周围车辆发生磕碰等事故,在路上最常见的事故那肯定就是后车与前车追尾了,这种事故基本上都是由后车负全责。但是有些前车突然就向后车来个急刹,前方明明没有任何障碍物,而后车往往都会反应不过来,导致追尾事故的造成。那这种情况,责任应该由前车负责还是后车?
在我们交通法规里,并没有说行车时不能突然急刹,往往急刹大多数都是针对行车安全才执行的操作,反倒是有强调后车与前车需要有着合理的行车安全距离。所以这种情况,交警过来处理一般都是直接让后车负全责的。因为交通法规里所谓车与车的安全距离,就是前车即使急刹,后车也要有着足够的距离刹停且做出反应不产生事故碰撞。所以在平时行驶过程当中,保持安全车距是非常重要的。
但在我们城市道理上行驶的话,很难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的。因为如果跟前车保持30米左右车距的话,估计不用半分钟,附近车辆都会往这个车距去加塞,毕竟我们这种城市道理本身车辆与行人就很多。像是上下班高峰期,车与车的距离都会离得很近。但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不保持安全车距,只要在通畅的道路保持安全距离才行,特别是在高速开车的时候,一般车速到了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要在100米以上。
虽然这种前车急刹后车追尾的事故基本都是由后车负责,但是也有一些处于例外。下面这些就可以责任就可以由前车承担。
1、前车反复恶意别车,且还对后车进行多次急刹。
2、前车盲目加塞,变道而造成追尾事故,前提是至少前车的一个车轮压在线上。但是如果被前车抢进车道之后再发生的追尾,还是会由后车全责。
3、前车倒车以及往后溜车或逆行等,致追尾事故。
4、前车属于无证驾驶或酒驾,毒驾或报废车辆的。
当发生这种特殊事故时,当凭车主的口述可不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那当然就是行车记录仪了,行车记录仪作用就是针对这种有理说不清的事故,像是碰瓷者一类的。但总的来说,开车时,车主注意力需要更加集中一点。为任何突发情况及时做出合理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