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年1月27日(南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宋高宗赵构下达命令:“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神武中军统制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岳飞在除夕夜被杀害于临安大理寺,时年39岁,其长子岳云(时年23岁)、部将张宪被斩首于临安闹市(今杭州市众安桥)。
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为了日后辩识,隗顺又把岳飞身上佩带过的玉环系在其遗体腰下,还在坟前栽了两棵桔树。隗顺死前,又将此事告诉其儿,并说:岳帅精忠报国,今后必有给他昭雪冤案的一天!
20年后,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赵昚即位,准备北伐,为顺应民意,特降旨为岳飞澄冤昭雪,并以500贯白银的高价征寻岳飞的遗体。隗顺的儿子把其父藏尸的真相告知官府,岳飞的遗骨才得以迁葬杭州西子湖畔栖霞岭,即今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
淳熙五年(1178年),宋孝宗追赠岳飞谥号“武穆”(宋理宗时改谥号“忠武”)。
嘉泰四年(1204),宋宁宗、韩侂胄又追封岳飞为鄂王,给予政治上的极高地位,以支持抗战派将士,为抗金北伐争取士民之心。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青年时代经历了靖康之变的耻辱,金军南侵带来的战乱流离,毅然从军,得到抗金名臣宗泽的栽培提携,逐步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抗金名将,打造出“岳家军”这样一支铁军。
“岳家军”对于岳飞而言可谓是把双刃剑,既是卫国利器,也是一道“催命符”。作为南宋王朝最为精锐的野战军团,却以岳飞马首是瞻,这对于以军队起家、黄袍加身的赵宋皇朝而言可谓如芒在背。宋有岳飞,明有袁崇焕,非其不忠,非君不明,身死之罪,罪在将来,对于皇帝而言服从永远都是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