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名39岁男子在同受害者发生性行为时,私自摘下避孕套,被诉强奸。近日,英国地方法院作出判决,男子盖伊·穆肯迪 (Guy Mukendi )被判4年零3个月监禁。
偷摘掉安全套算强奸吗? 在我国,偷摘安全套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这个问题在刑法中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实务中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可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对此罗翔老师在“性同意制度”这本书中也有详细讨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下。
不过偷摘安全套会对女性产生意外怀孕与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风险,如果因此患病,在我国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传播性病罪。2018年的一个调研显示,有1/3的女性遭遇过对方偷摘安全套的行为。究其原因,这些男人大多觉得根本没必要,毕竟需要承担怀孕风险的不是他们自己,有些还会用一句我带你去买时候避孕药不就好了吗来打发,甚至在网上还有人专门传授技巧,并且振振有词说这是男人的天性。我们都承认性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但却没有意识到,偷偷摘掉安全套这个行为已经对“同意”前提进行了破坏。2017年,德国两名警察自愿发生性行为前,女方要求带安全套,男方答应了,但却在过程中偷偷摘了下来,女方因此告男方性侵,最终判决成立,构成强奸罪,男方被判8个月缓刑,并赔偿3000多欧元。2022年,3月14日,据《每日邮报》报道,28岁的荷兰男子因在性行为期间偷偷取下避孕套,被检察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当地法院认为,强奸罪罪名不成立,因发生性行为时双方已同意且未涉及暴力,但判決其犯有胁迫罪,因为他滥用了对方的信任。法院称该男子行为极不负责,有可能导致对方感染性传播疾病和意外怀孕;判处男子三个月的缓刑,并处以1000欧元的罚款。目前,瑞士、英国、澳大利亚多地已经通过了相关法律,发生性行为时偷摘安全套的这种行为最高将面临无期徒刑!希望我们国家也能在性同意制度上多做完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