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在事实上的不受控

张海涛看房产 2024-06-11 08:41:46

你瞧这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说的好听点儿呢,就是咱们的开发商大哥,他们在房子正式交给你之前,挑个物业公司来打理。这活儿看着像是开放竞标,其实啊,大部分还是他们自家的物业公司名正言顺地接手。

再看看那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是开发商大哥跟物业小弟签的那份协议。房子还没卖出去呢,开发商大哥就已经把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给定下来了。这前期物业合同可真是个霸道的玩意儿。

所以啊,以后的业主们可就别想着对这份前期物业合同提什么意见啦。《物业管理条例》说了,买房的时候,合同里得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那些事儿。→前期物业合同,业主们可是有苦说不出啊!

首先,咱们聊聊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底能持续多久?

我看了看我住的小区的前期物业合同,上面写着:想要提前结束前期物业合同,得先有业委会才行,要是没有业委会,就算大家都同意,也没法儿结束,只能硬挺着。

这个硬挺,可能得挺到物业公司破产,然后再找人接手,业主们也只能默默承受。

我觉得吧,这种条款简直不公平到了极点,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人能解决。

这样一来,前期物业公司肯定会阳奉阴违,千方百计不让业委会成立起来。只要把业主大会搅黄了,就没法儿跟前期物业签新合同,或者选别的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合同就能一直执行下去。

要是小区管理得乱七八糟,那责任可就全怪到业主们“不团结、不积极”头上了!

再来聊聊前期物业合同期限不受控的坏处。

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实际上不受控制,就让前期物业公司舒舒服服地躺在那儿。

前期物业公司就可以打着保护“业主个人信息资料”的旗号,牢牢掌握着所有业主的名单,别说叫齐所有业主了,就算找到20%的业主都费劲儿。

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五条:“筹备组应该在成立后90天内搞定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住建部:业主投票的时间可不包括在这90天里面哦。

开发商大哥和前期物业小弟想要阻止业委会成立可太容易了,随便弄个假名单,用前几年的,就能让好多业主联系不上。稍微拖延一下交接名单的时间,那就很难在90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了。

这么多年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法儿提前结束,导致大部分前期物业公司胡作非为,业主们实在受不了了,才会团结一心、义愤填膺地去成立业委会。这时候,大部分小区已经破败不堪,损失惨重得难以想象。

现有的制度漏洞,使得前期物业公司就算做得再差劲也没法儿提前结束合同,可以肆无忌惮地侵吞公共收益,电梯等关键设备的维护常年得不到及时监督。

小区越大,选业委会就越困难。有些情况特别糟糕的高层住宅居民甚至开始搬家,低价租出去或者空着。

最后,咱们来说说该怎么打破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实际上不受控的现状。

要废除的不是合同的期限,是要废除只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才能终止前期物业合同的禁锢。《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以《民法典》为准,并不是只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才能终止。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可以终止。由多数业主签字同意意见,与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含与前期物业续签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合同应当终止。

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要换掉所有的前期物业,而是为了废除前期物业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尽可能地避免,非到前期物业差到不能再差了,才去搞业委会换前期物业太难太晚!

解除前期物业合同期限在事实上的不受控,通常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以下是解除前期物业合同的一些条件和步骤:

1. 法定终止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如果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生效,那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自动终止,不论原合同期限是否届满。

2. 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物业服务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3. 任意解除权:《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服务期限变为不定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4. 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条件: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5. 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可以依法作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

6. 协商解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协议。

7. 法律途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同意解除合同,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或仲裁,来解决合同解除问题。

8. 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如果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生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终止。

在解除前期物业合同的过程中,应确保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同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解除前期物业合同步骤:

业主大会的召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这意味着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定程序: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3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提前通知: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这是为了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常会自行终止。业主委员会将代表业主与新的物业公司另行签署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

通过上述步骤,业主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解除不受控的前期物业合同期限,确保业主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合理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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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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