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警事】男子交通肇事逃逸,行拘!

亮在巴陵 2024-11-07 15:19:15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

立即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可现实中总有交通肇事者

或因内心恐慌 或因心存侥幸

一跑了之

可无论你躲到哪里

都逃不出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2024年11月5日,湘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辅警通过走访调查、反复分析比对,在县公安局情报大队技术支持下,历时六天侦破发生在湘阴县湘滨镇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家属送锦旗致谢。

简要案情

2024年10月30日18时58分许,湘阴县湘滨镇白马社区路段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将行人撞倒的交通事故,行人受伤严重。肇事车辆驾驶人心存侥幸,选择逃逸,消失在茫茫的道路尽头……。

接警后,交警六中队民辅警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发现:案发地点地处村镇边缘,因为夜间,人员稀少,事发现场监控车牌模糊不清,这意味着能够获取的线索极为有限。更为棘手的是,嫌疑人熟悉路况在驾车逃逸时故意避开沿线高清卡口摄像头,现场除了三轮车撞碎的挡风玻璃碎片,再没有其他线索。但交警六中队全体民辅警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必破此案!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六中队民辅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线索,在事故周边沿线开展走访调查,对掌握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反复比对,在县公安局情报大队技术支持下,精准掌握了肇事驾驶人车辆车牌信息。11月5日下午,六中队组织警力在湘滨镇双塘村将肇事驾驶人杨某文抓获。

现查明:杨某文对2024年10月30日18时50分许,驾驶湘F55***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湘阴县湘滨镇白马寺社区路段时,将行人江某香撞倒后,迅速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杨某文,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湘阴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文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这起案件侦破警示:逃逸所要付出的成本,实际上远远超过想像。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慎遇到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救人,及时拨打110、120急救电话,万万不可逃避责任,一走了之!

来源:湘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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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在巴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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