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环境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终被法院责令重新处理

京坤拆迁律师 2024-04-12 11:04:55

王先生在某市某街道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因政府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王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为全面维护自己的拆迁合法权益,王先生慕名找到了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李吏民主任律师团队代理案件。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及接受委托后,为了解拆迁的合法性,向某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但某市生态环境局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严重侵犯了王先生关于土地拆迁等有关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认定某市生态环境局的作出的答复存在严重违法性。

在京坤律师的指导下,以某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过程中,京坤律师指出,为全面了解拆迁的合法性,王先生于2020年6月12日向某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公开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有关的申报材料,但是某市生态环境局并未给予答复。

后王先生依法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某市生态环境局在法定期限给予答复,但某市生态环境通知王先生自行前往平台查询,可并未查询到有关信息。

某市生态环境局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先生关于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有关的申报材料的知情权。并且某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告知书》及所公开的信息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违法性。

但某市生态环境局辩称,王先生申请的政府信息已经在有关平台进行主动公开。

法院最终责令某市生态环境局对王先生申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给予重新答复。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