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敬祥:只因误买一件绿马甲,被判入狱13年!背后故事让人唏嘘

芹芹看国际 2023-05-19 23:52:00

“我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2005年,原本被判了16年有期徒刑的胥敬祥,因为表现良好,将提前3年出狱。

可是,就在还有15天就服刑期满时,他却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一份“无罪释放”的决定书。

看到这份决定书,他忍不住热泪盈眶……

当年从外地回家过年的胥敬祥,在赶集的时候,见到了一件绿色毛背心,心中甚是喜欢,于是他便花钱买下了这件毛背心。

然而,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他却因为这件毛背心被抓进了警局,并坐了13年的冤狱。

01

1991年的春节将近,胥敬祥从浙江温州回到鹿邑杨湖口过年。

这天,他和村民胥祖国一起去赶集的时候,被一件绿色毛背心深深吸引。那件毛背心看起来不起眼,但摸起来却非常温暖。

胥祖国心想:“如果能穿着这件毛背心过年,不仅可以抵御严寒,还能让人看起来精神抖擞。”于是,平日里勤俭节约的他,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件毛背心。

然而,这件不太显眼的毛背心,却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胥敬祥和他的发小卫国良是多年的好友,卫国良见胥敬祥回乡,便约着他年后一起小聚。

这天,他们喝酒聊天正是尽兴之际,胥敬祥脱下外套,露出了身上穿着的绿色毛背心。卫国良瞧见之后,立即瞪大眼睛,露出一副吃惊的神情。

胥敬祥虽然也有留意到,但当时并未多想。

可让胥敬祥没想到的是,1992年4月1日,他却被鹿邑县警方传唤。

原来,当时的鹿邑县警方正为十几起入室抢劫案伤神。只因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晚上,没有人见过嫌疑人,而在被摄像头拍下的画面中,罪犯也都是蒙着面的。

而这些受害人中,有一位就是卫国良的小姨子。他们家里丢失的财物中,包括了她亲手织的一件绿色毛背心。

小姨子曾经将毛背心送给了卫国良,但因大小不合适,卫国良又给退了回去。

所以,当卫国良看到胥敬祥身上穿的那件绿色毛背心时,一下子便认出,因为这件背心正是他退还给小姨子的那件。在毛背心的肩膀处,有一个很明显被织错的地方,卫国良对此记忆犹新。

卫国良当下便断定,这件毛背心不仅是赃物,更是胥敬祥入室抢劫的证据,于是他立马向鹿邑县警方举报了胥敬祥。

虽然警察来到自己家时,胥敬祥既震惊又不解,但他认为自己“坐得正,行得端”,根本没有一点担心。于是他很配合地前往了鹿邑县警察局。

此时的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此去将十几年不能归家。

02

这十几起案件的受害者,虽然都没有见过真正的作案人,无法描述细节,但根据一致的作案手法,警方认为这些案件系一人所为。

警方耗费大量警力和时间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直到接到了卫国良的举报,他们才觉得案件终于有了突破。于是警方立刻锁定了嫌疑人胥敬祥。

到了警局后,胥敬祥就被刑事拘留了,尽管他坚称毛背心是自己在赶集时买的旧衣,并一再说明当时有村民胥祖国一起。可是,鹿邑县警方没有去求证,而是一口咬定,胥敬祥就是盗贼。

面对警方的指控,胥敬祥百口莫辩。

胥敬祥被捕入狱后,他的家庭也随之陷入了困境。

胥敬祥的妻子和孩子完全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老实本分的人,怎么会被人举报入室抢东西,还被抓了起来?

不仅是家人,就连胥敬祥自己也无法理解:“我明明什么都没做,为什么现在却被困在牢狱之中?”

虽然胥敬祥一直相信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但老实巴交的他又不知道该如何摆脱这无情的“旋涡”,只能任由相关部门发落。

直到胥敬祥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李传贵。

03

胥敬祥被定罪后,他的案件资料随即便送去预审。而当时接手这件案子的预审员,就是李传贵。

李传贵在审阅案件的151页材料中,看出了蹊跷。

其实,警方最初在给胥敬祥做笔录时,他就坚决否认了从事任何盗窃,以及抢劫的违法犯罪活动。

但是在三天的审讯后,胥敬祥却又改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口供不一致,可能存在逼供嫌疑。”经验丰富的李传贵为了印证这一想法,更加仔细查阅和对比。

谁知,他这一查竟有了意外发现:胥敬祥在前后笔录上的签字,和他本人认罪后的签字笔迹,完全不一致,存在伪造嫌疑。

司法不能轻易定罪,更不能让无辜者蒙受冤屈。于是,李传贵决定探访狱中的胥敬祥。

见到胥敬祥后,李传贵便询问起他的情况。胥敬祥看见终于有人来查明真相了,一时之间情绪非常激动,他坚决否认自己犯入室抢劫罪。

原来,胥敬祥被抓之后,经历了三天的高强度审讯。

而在那三天时间里,老实胆小的胥敬祥,被办案民警给震慑住了,于是在严刑逼供后,他“承认”了所有的罪行。

李传贵闻言,当即表示会想办法帮其翻案。这让胥敬祥看到了希望。他心生期盼,希望自己能有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之后,胥敬祥时常抬头凝视天空,仿佛在等待着上天给他一个交代。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3年7月,正在积极查询案情的李传贵,却被人告发收受了胥敬祥的贿赂,并涉嫌窝藏罪证。

原来,有人匿名举报说,李传贵收了胥敬祥妻子送的5000块钱,才会积极地帮助胥敬祥翻案。

胥敬祥听说后,极为震惊。这些指控,如同一道黑暗的阴影,笼罩在他的心头,让他陷入了更深的绝望中。

而这些指控,又似乎有着神秘的背后力量在推动。因为警方还把胥敬祥的妻子带到了派出所,并伪造了她的签名,签在了一份假口供上。

这一切,让胥敬祥案的进展一度停滞不前。他无助地想着自己的命运,像一片漂泊的落叶,随着风默默地起默默地落。

同年11月,李传贵因涉嫌徇私舞弊被起诉,而胥敬祥的案子也被搁置。

此时,这场冤案似乎越陷越深。心生绝望的胥敬祥,只感到前路漫漫,他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再看到阳光。

直到4年后,胥敬祥的案件经过七次退回,要求补充侦查,才终于由鹿邑县检察院继续审理。

1997年3月7日,胥敬祥被鹿邑县检察院提审,最终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了他16年的有期徒刑。

听到判决的刹那,胥敬祥十分难受,但他没有掉下眼泪,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表情坚定。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加强大的力量,才能支撑自己走下去。

而在同年11月10日,李传贵徇私舞弊案,被移交到河南省检察院审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胥敬祥人生中的第二个贵人出现了:他就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蒋汉生。

正义的接力棒,从李传贵的手上,传到了蒋汉生的手上。

04

心细如发的蒋汉生,通过李传贵一案,发现了胥敬祥案的种种可疑之处。于是,他决定仔细彻查一番。这使得暗无天日的胥敬祥案,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光。

于是,他调取了胥敬祥案相关的所有资料,进行查询。自此,他便踏上了7年零4个月的冤案纠错之路。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胥敬祥案相关的人和事,都已“随风而逝”,而当年那些办案的警察,要么已经去世,要么早就下岗,这使得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难辨真相。

面对自己遇到的一个又一个贵人,胥敬祥心中非常感激,但身在牢狱之中的他,也没办法表达感谢,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狱中好好表现。

之后,由于他表现良好,他的刑期被减刑为13年。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蒋汉生便通过胥敬祥的“同伙”梁小龙,获得了重大突破。

原来,梁小龙早在1992年年底就被警方抓获。经过蒋汉生的严加询问,他一口否定自己与胥敬祥是同伙,并毫不掩饰地声称:“我从没见过胥敬祥,而且,我也不认识他!”

身为执法人员,要敢于大胆假设,但也要小心求证。于是,蒋汉生想到了胥敬祥案的另一个关键人物——胥祖国。

实际上,当初警方并没有向胥祖国求证那件绿色毛背心的来历。而且笔录中也并未记录胥祖国的联系方式,所以蒋汉生只能亲自前往鹿邑县,寻找这位重要的证人。

当时正是春节期间,冒雪前往到鹿邑县进行调查的蒋汉生,到了鹿邑县杨湖口乡后,才得知胥祖国不在家,而是在山西打工。

于是,他又冒着生命危险,于浓雾中驾车数百里,前往山西。

最后,在蒋汉生的努力下,他终于找到了胥祖国,而对方也同意为胥敬祥出庭作证。

胥敬祥得知蒋汉生如此倾尽全力为自己主持公道时,他除了感激涕零,更是深感钦佩,再回想起刚刚被刑拘时三天三夜的高强度审讯,胥敬祥不由得泪流满面。

当时的办案民警,对他实施了武力逼供:不仅用棍子打烂他的脚,还在其脚踝上使劲踢,以至于他疼得直接晕了过去。胥敬祥右脚脚踝骨畸形,就是被屈打成招的铁证。

之后,蒋汉生不仅找人给胥敬祥验伤,还找专家鉴定了他的笔迹。

经过专业鉴定,不出所料,胥敬祥的认罪签名,并非其本人的笔迹……

2001年5月,蒋汉生抱有十足的把握,向周口检察院提出胥敬祥案的错判抗诉。半年后,周口中级人民法院,指令鹿邑县法院另组合议庭重审。但是,鹿邑县法院却依然维持原判。

2003年5月,蒋汉生再一次就胥敬祥案,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无罪抗诉。

之后,省、市、县三级法院,历经3年8个月的4次审理后,于2005年3月15日宣判胥敬祥无罪,并当庭释放。

而这一天,距离他13年的刑满释放,只剩15天。

05

胥敬祥终于可以体面地走出囚禁他13年的监狱,然而,迎接他的却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虽然他欣喜若狂地迈开脚步,重新生活在阳光下,但他在这13年里,已经失去了许多珍贵的东西。

胥敬祥入狱期间,他的母亲病情加重,不久便去世了。为此,胥敬祥难受至极:“儿子不孝!自己没有机会在您生前与您团聚,甚至连您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胥敬祥的妻子也早就离家走了,只有胥敬祥的两个儿子,在等待着他归来。

孩子们已经长大成人,而自己却错过了他们的成长。胥敬祥内心充满了遗憾和痛苦。

然而,胥敬祥并没有放弃,他开始了获取国家赔偿的艰难之路。

历经四年多的申请和驳回,最终在司法解释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国家按照3297天的错误定罪期间,给予了他529936.68元的补偿金。

这笔款项是对胥敬祥13年冤狱的补偿,也是他为正义而战的鼓励,更是对错误司法的警示。

胥敬祥13年的冤狱经历令人深感惋惜和痛心。尽管他最终获得了无罪释放和国家赔偿,但他所遭受的心理伤害以及痛苦,却是金钱无法弥补的。

胥敬祥的故事不仅是一个个案,更是一个代表。它揭示了早年中国司法系统中,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虽然胥敬祥的悲剧已成为历史,但让每个人都能在司法面前享有应有的尊严和权利,依然任重而道远。

正如蒋汉生所说:“看得见的正义,不需要维护,看不见的正义才需要守护!”

作者:筱笙十八

编辑:羽羽术

参考资料:

1.《河南男子含冤入狱13年 获国家赔偿52万余元》2009-12-18大河网;

2.《河南农民胥敬祥含冤入狱13年 获国家赔偿52万》2009年12月17日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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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5-20 20:05

    这补偿,难道一天只有八小时?打人的警察没事?法庭审判人员罔顾事实没事?

  • 2023-05-23 06:07

    制造冤案的警察呢?

  • 2023-05-20 18:04

    吃饺子不蘸酱油[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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