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鳞癌,即皮肤的鳞状细胞癌,又名表皮样癌,系起源于表皮或皮肤附属器角质形成细胞的一种恶性肿瘤,癌细胞倾向于不同程度的角化。在我国,皮肤鳞癌为皮肤恶性肿瘤中最常见者,据多年统计资料,鳞癌发生率占皮肤癌肿中90%以上。
鳞癌可发生于皮肤或黏膜。常发生于某些癌前疾病的基础上,或由各种癌前期疾病演变而来,仅少数为原发性的。日光紫外线照射,接触某些化学品如砷和沥青等都是致癌危险因素。
鳞癌常发生于癌前期皮肤病,如日光性角化病、砷剂角化病、放射性皮炎、黏膜白斑等,瘢痕尤其是烧伤瘢痕和外伤处也可发生鳞癌,很多慢性皮肤病,如寻常狼疮、红斑狼疮、皮肤慢性溃疡、扁平苔藓等也可癌变。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皮肤鳞癌的发生率也比普通人高。
皮肤鳞癌主要发生于中老年人。好发于头皮、面、颈或手背等暴露部位。多继发于上述癌前皮肤病的皮疹处,很少发生于正常皮肤。最早表现是浸润性硬斑,以后可为斑块、结节或疣状损害,质地坚实,损害迅速增大,表面呈菜花状增生,或中央破溃形成溃疡。鳞癌可发生转移,尤其是淋巴转移。
手术切除为治疗首选,切除范围要够大够深,以减少复发。皮肤鳞癌总体预后尚好,5年治愈率可达90%,发生于日光性角化病者预后较好,而发生于Bowen病或耳部者容易发生早期转移。无法手术切除或转移性鳞癌可应用卡培他滨或PD1/PDL1通路抑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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