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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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约定或由法院判定。
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教育费一般来说,通常是指孩子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必要的普通教育所产生的费用。然而,对于孩子的培训费用是否属于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如果一方主张10万元的孩子培训费用,法院会支持吗?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判例中明确:花销超出基本教育支出的范围,依法可不予分摊培训相关费用。
法院认为,
艺术类相关培训、集训虽有提升高考水平能力的可能,但在一年左右花费十几万元,明显超出基本教育支出的范畴,李某未能举证证明该支出属于必要的费用。
且参加上述培训前,李某未就培训事宜与王某协商达成合意,故王某依法可不予分摊培训相关费用。婚生女在支付大学报名费报名并正式入学时未满18周岁,结合王某每月仅负担800元抚养费,该抚养费标准实难满足婚生女支付大学报名费12000元的要求,故大学报名费由王某承担一半的诉求合理合法。
综上,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承担婚生女大学报名费的50%,并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某不满判决结果上诉至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此,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课外班的费用,各种择校费等,一般不被计算在教育费范畴,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培训费用的性质:
1. 必要性判断:判断孩子的培训费用是否属于抚养费,首先要考虑培训的必要性。如果培训是为了孩子的基本教育需求,如弥补孩子在学校学习中的不足、提升孩子的基础学科能力等,且该培训在孩子的成长阶段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那么可以考虑将其纳入抚养费的范畴。例如,孩子在学习上存在严重的偏科问题,参加针对性的课外辅导班以提高成绩,这种情况下的培训费用可能被认为与孩子的基本教育密切相关。
2. 合理性考量:除了必要性,培训费用的合理性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合理性包括培训费用的金额是否过高、培训的内容是否与孩子的年龄和能力相适应、培训的机构是否正规等。如果培训费用过高,超出了一般家庭的承受能力,或者培训内容过于奢华或不适合孩子的实际情况,那么就很难将其认定为抚养费。比如,花费 10 余万元让孩子参加高端的艺术培训,而这种培训并非孩子成长所必需,且费用远远超出普通家庭的教育支出水平,这样的培训费用可能不被视为抚养费。
3. 双方约定与协商: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孩子的培训费用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判断该费用是否属于抚养费。例如,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特定的培训课程费用,那么在后续主张时,这些培训费用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抚养费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培训费用的性质和承担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就培训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也可以将其视为抚养费的一部分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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