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案重审:正义是否迟到?
·26年寻亲路:余华英拐卖案的正义审判
近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她,二审裁决发回重审!该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一、案件具体经过
余华英与龚显良(已故)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因未被起诉,后被释放。
2004年,余华英再次作案时被抓,隐瞒真实身份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在服刑期间获得减刑3年。
2009年出狱后,余华英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居住。
2021年,被拐26年的杨妞花通过网络与亲生姐姐桑英相认,并报警,希望为父母讨回公道。
2022年6月,贵阳市南明区警方抓获余华英。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该案二审开庭。在这过程中,余华英提供了新证据以求轻判,但这些证据被检方反驳。法院在审理了约3小时后,因案情重大,宣布择期宣判。
2024年1月近日最新进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案作出二审裁定,检察机关发现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故发回重审。
二、事件解读
从法律层面看,余华英被判极刑,也是罪有应得,死不足惜。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即为“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法律同时规定,如具备“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等特定情形,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余华英不仅是首要分子,而且拐卖儿童多达11名,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三人以上”,完全符合罪责对等的刑法原则,是法律正义性和严肃性的最好体现。
有人觉得,发回重审,又要经历一审二审,岂不是又给罪犯有了为自己辩护从而减轻罪罚的空间?又更是给罪犯多了几个月的生存时间?
法院给出发回重审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但也很重要:余华英虽因多次拐卖儿童被判死刑,但这并不能冲抵其他罪行,本着除恶务尽的原则,余华英的所有罪行都应得到全面清算。也就是说,这并不意味着余华英可能会被轻判,反而是因为还有其他罪行要一并清算,清算完后是”死上加死“,因此,死罪是肯定没法避免的。
而且,这也不是单纯的拖延罪犯的行刑时间,而是为了彻底查清所有犯罪事实,给所有受害者和受害家庭一个应有的交代。不排除会有新的受害人参与进来的可能,如果能通过余华英找到更多被拐儿童,让余华英多活一些时间也是一件完全可以接受的事情。
解读完此案,我们应该铭记:法律的严惩不仅是对犯罪者的警示,更是对无辜受害者的慰藉。追求正义的道路或许漫长且崎岖,但我们绝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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