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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
能动履职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落细落实
4月17日,人民法院报
以《 泉州中院:能动履职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落细落实》为题
推介泉州法院依托“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在加强司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实”司法融入社会治理实践的
工作举措及经验成效
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月16日上午,一场关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及心理观护的主题活动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举行。泉州市人大代表尤燕红,市政协委员李蕊蕊,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相关单位代表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观护师代表受邀参加活动。
“成立‘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是我们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创新举措。”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联席恳谈会暨“泉心护·周年回眸”分享会上,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敏向与会代表介绍中心成立及实质化运行情况。会上,与会代表还围绕进一步发挥“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检、妇、医、校等协作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公益项目及强化援助救助工作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
分享会后,泉州中院邀请了特聘心理观护师、泉州市第三医院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对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长开展心理观护引导。该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小灵(化名)因遭受不法侵害,有自残倾向。承办法官委托“泉心护”心理观护师对小灵量身定制心理干预方案,积极帮扶救助;委托“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师引导小灵的父亲重视孩子的心理康复治疗,为孩子走出心理困境营造良好家庭氛围。“感谢法院,目前孩子的情绪比较稳定,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小灵的父亲表示。
为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观护服务方式,活动中,泉州中院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以“守未青心”家长课堂的形式对涉案民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此外,该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官专门针对一起涉少刑事案件和一起涉监护抚养家事案件开展循档跟踪调查、案后回访、探视评估等工作,敦促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及监护职责。
据悉,2023年3月,泉州中院设立“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首次将“家教督导”“心理测评”两类涉审判事项与“家教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三类司法延伸服务有机融合。中心设立以来,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心理观护师参与涉审判事项及司法延伸服务共计16次;两级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740份、指导令995份、督促令973份,开展教育指导、心理观护455次。“在我看来,像这种联动机制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来自教育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曾旭晴评价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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