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代官员制度——三公九卿

名知学习园地 2023-03-25 16:21:01

中国的古代官员制度——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sān gōng jiǔ qīng)据史记记载"闻古之圣人,不居朝廷,必在卜医之中,今吾已见三公九卿朝士大夫,皆可知矣。试之卜数中以观采。" 三公是中国古代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已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被称为三公。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

1.名称由来

夏朝时即设三公九卿(《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殷亦三公九卿。(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通典·职官一》),也有的说三公为司马、司空、司徒(《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秦变周法,置左右丞相,无三公官(荀悦曰:"秦本次国,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无三公官。")。秦朝以丞相取代三公, 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又设太尉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为丞相副手。

2.具体工作

(1)三公

丞相,政府最高行政长官,有一个秘书处十三曹,下辖九卿。

太尉,最高军政长官, 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掌握军权,战时听从皇帝的命令,可凭皇帝的符节调动军队。

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地位低于丞相和太尉,丞相和太尉品秩为一万石,御史大夫品秩为二千石。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弹劾中央和皇宫一切事;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2)九卿

九卿是指古时中央政府的多个高级官员,指官位很高的人。秦汉时期的卿,不一定是九个人,九卿言其官职完备。

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及官府手工业。

3.职务演变

(1)三公

三公是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为三公。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相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且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实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2)九卿

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已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为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已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4.特点

三公和九卿以及列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府寺,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或最后请皇帝裁决。

(1)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

(2)分工明确,行政效率高。

(3)丞相位高权重

(4)新的较完备的官僚制度。

5.评价

秦始皇设立 三公九卿 制度,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制度的建立创造了雏形,对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的建立,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公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从三省六部制的结构上来看,也无处不有着三公九卿制结构的影子。此后,一直到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尚书省及门下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中国古代历史中的中央官制三级制度才算寿终正寝。三公九卿这一制度沿用约达800年,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约达700年。可以说,三公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三公九卿制度虽在结构上沿用了近700年,但在其间,官职的名称及权利和三公九卿制的部分结构却一直在变动之中。并且,制度之外其他中央机构的出现也冲击了三公九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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