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司法行政系统, 包括司法部和地方司法厅、司法局,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些是警察,担负监狱管理职能,那么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察是司法警察吗?当然不是的。我国的司法警察,只有法检两院才有。
所谓法检两院就是法院和检察院,也是我国的司法系统。正因为法检两院是司法单位,因此在法检两院任职的警察,才是司法警察,简称法警。
不同层级的法检两院,均设置了法警队伍,上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下到县级行政区的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
最高法院政治部设有司法警察管理局,负责全国法院系统法警的管理工作。
最高检察院政治部设有警务部(干部二部),负责全国检察院系统法警的管理工作。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设有法警总队,负责本单位的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押送嫌犯、执行法院的拘传、搜查、文书送达等命令。
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也设有法警总队,协助本单位司法工作人员开展侦查活动。
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副省级城市)中级法院,设有法警支队,职能和高院相同。
地级行政区(地级市、副省级城市)检察院,设有法警支队,职能和省检察院相同。
县级行政区(县、县级市、市辖区)法院,设有法警大队。
县级行政区(县、县级市、市辖区)检察院,亦设有法警大队。
总结下来就是,省级法检两院设置的是法警总队,主要负责人为总队长和总队政委。市级法检两院设置的是法警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支队长和支队政委。县级法检两院设置的是法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大队长和大队政委。再加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法警,构成了我国司法警察的完整队伍。
司法警察是我国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和公安警察一样的警察待遇,使用同一套警衔体系。从这里也能看出,警察和公安的不同。公安一定是警察,但是警察不一定是公安。司法警察是警察,但不属于公安。
警察是个很大的范畴,包括了公安警察、司法警察、国安警察等警察人员。司法警察的最高警衔为一级警监,授予对象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主管法警队伍的局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