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不承认平台推卸责任消费者网上买到假货为何难获赔偿

消费者导报 2024-08-30 10:39:46

网购了98个筒灯,结果都不是正品,这让山东青岛市民张先生气愤不已。

近日,张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照明商城直销店买了一批某品牌筒灯,但经该品牌客服查询,这批筒灯并非其所在公司生产的。意识到自己买到了假货,张先生要求商家“退一赔三”,遭到对方拒绝。

记者采访发现,像张先生一样网购买到假货的人不在少数,且这些假货的商品名称、所属店铺名称通常标注着“××直销”“××品牌正品”“保税店直发”等,甚至有的店铺还是官方认证的旗舰店。

实践中,比买到假货更令消费者糟心的是后续维权难。记者随机采访北京、上海、湖南、河北等地数十名消费者,他们一致反映,买到假货后很难获得赔偿,有的商家矢口否认售卖假货,拒绝赔偿;有的商家“踢皮球”,坚称自己也是被上游厂家欺骗;有的商家直接关店跑路了。有部分消费者向电商平台求助,对方或让其继续与商家协商,或选择冷处理。

受访专家指出,网店售卖假货,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财产安全权,应当依法受到惩处。但实践中,消费者因网购买到假货想要成功维权并不容易,建议电商平台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名称、资质审核,相关监管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对网店售假违法行为的深度挖掘和精准执法能力。

网店售假屡见不鲜

一不小心买到假货

由于家中房屋装修,张先生打算在网上购买筒灯。经过一番搜索,他看到××照明商城直销店的产品标注为某品牌官方正品,且店铺还展示了该品牌的授权证书,便一口气买了98个筒灯,花费1596.4元。收货后,张先生通过该品牌官方渠道查验商品真假,没想到对方回复称他们没有这款型号产品,并且这家店铺也不在官方授权的网点列表内。

张先生立即联系商家,对方称自己是该品牌的加盟店铺,所售商品都是正品,但可以为其退货退款。而对于张先生提供的品牌官方检测结果,商家并未作出正面回复。张先生认为,商家的态度从侧面反映其销售的是假货,理应“退一赔三”。

来自上海的韩女士近日也有相似遭遇。她从某电商平台一商家处购买了一个奶瓶,收货后扫码发现防伪网页页面字体大小不一致。她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便向品牌官方客服确认,对方称其所购商品系冒牌货,且该商家在品牌官方公布的售假店铺名单内。

发现问题后,韩女士第一时间与卖家沟通,对方否认售假,也不同意赔偿要求。无奈之下,韩女士向电商平台求助,得到的回应是“平台非执法机构,只能帮忙申请退款”,随后又将解决问题的责任抛给卖家。可卖家对其诉求熟视无睹,数日过去,毫无进展。

无奈之下,韩女士给卖家留言:“如果不肯退一赔三,我将提交相关物证直接起诉。”收到留言的当天上午,卖家来电称可协商赔偿事宜,却试图用奶瓶版本不同所以验证结果不同的理由降低赔偿金额,被韩女士拒绝。经过一番拉扯,收货16天后,卖家终于进行了赔付。

现实中,在网上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并不少。有媒体曾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调查发现,46.5%的受访者在网购过程中买到过假货。护肤品/彩妆、服装鞋帽、电子产品被指假货更常见。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2024年6月1日至20日共计20天监测期内,有关“假冒伪劣”负面信息共21.4万余条,日均1.1万条。

假一赔三较难落实

消费者维权不容易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因买到打着正品旗号销售的假货而向商家要求“退一赔三”时,鲜有人如愿获得赔偿。有受访者直言,“维权太难了,‘退一赔三’想都不要想,能退点款就不错了”。

在湖南长沙上大学的刘女士,在一个名为“××美妆店”的店铺内买了两瓶号称“官方折扣”“保税直发”的海蓝之谜护肤水。收货后,她拿去第三方鉴定平台检测为假货,联系商家,对方不承认售假,称刘女士要退货退款必须在退货理由上选“因自身原因退款”。刘女士多番要求平台介入才退了款,另外获得96元平台补偿。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以“假冒伪劣”为关键词搜索发现,相关投诉达3万余条,且多为“处理中”,处理结果为“已回复”“已完成”者寥寥无几。

受访专家指出,网络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财产安全权,其行为应当依法受到惩处。如果电商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日常管理等义务,平台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平台内商家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对于消费者来说,主要是维权举证不易。有些商品从外观上很难认定为假货,而检测不仅涉及时间和经济成本问题,还涉及检测资质和检测程序问题。消费者花钱花时间单方申请检测的结果,可能面临商家不认可的情况;如果消费者找商家一起检测,又可能面临商家不配合的情况。

平台加强资质审核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销售假货的现象都客观存在。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网上销售假货的现象更为普遍。这一现象屡禁不止,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忠奎说。

他分析称,一是网上销售假货执法难度大。传统执法机制在面对网上售假现象时可能出现执法失灵,比如商家以私宅从事网络交易时,因涉及私权,现场检查难度大;执法部门因缺乏跨部门与跨区域的联动,使得跨区域网上售假案件的执法难度大幅增加。二是网络交易平台门槛低,平台内商家售假成本低。商家入驻平台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或资质,而不少平台为吸引更多商家入驻,降低入驻条件及资质审查条件,为售假乱象埋下隐患,且较低的平台入驻门槛使得被责令关闭店铺的商家可以轻松换驻其他平台。

为进一步加大假货治理力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8月2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活动。开展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发布一批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典型案例,集中办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以案释法,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购买者系因个人或者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食品,没有证据证明其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的,应当以实际支付价款为基数计算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

受访专家认为,铲除网店售假的土壤,需从电商平台、商家与消费者等多个维度综合施策。

葛友山指出,电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的桥梁,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入驻商家的名称、资质加强审核。针对高风险商品类别,平台应考虑与专业第三方质检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施专业的质量检测,以切实履行其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平台还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一旦发现售假行为,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消费者维权,包括但不限于为消费者提供商家店铺信息、交易记录、商品批次信息等关键证据,以便消费者能够有效追溯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对于违规商家,平台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暂停店铺运营、扣除保证金,并在必要时配合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赵忠奎看来,加强执法刻不容缓。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大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提高对网店售假违法行为的深度挖掘和精准执法能力,实现对电商平台售假行为的网上发现、源头追溯、落地查处,高效规制网店售假行为。

“消费者网购买到假货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平台内的商家,要求其作出赔偿。若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或交易平台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如承诺若消费者在平台买到假货,由平台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平台明知或者应知商家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出现这三种情形时,消费者还可以起诉交易平台。”赵忠奎说。

来源:法治日报,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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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31 02:35

    卖你真货,你嫌贵,卖你假货,你要假一赔③,我看就是碰瓷讹人的

  • 2024-08-30 12:33

    买京东自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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