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还没到期,游泳健身馆就关了门,退费也成了难事情。
10月7日,市民王康(化名)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此前他在艾菲特游泳健身西安省体店办了为期三年的会员卡,价值3000余元,截至今年年底会员卡才到期,但这家健身房在今年年初就关门停业了,退费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2023年年底,艾菲特省体店在门口张贴了《通知》,称因维修游泳池管道先暂停营业,哪知道一年快过去了,游泳健身馆再也没有开业,也未向顾客提出退费。”王康说,游泳健身馆口头上说是管道维修,实际上却再也没有开过,这样的行为让他感到非常气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王康提供的照片上看到,2023年12月30日,艾菲特健身省体店发出《通知》,文中称“因店内热水管冻裂损坏,洗澡和泳池加热无法正常运行,为了能够给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年前将对泳池循环热管道进行整体改造维修,期间会员如需健身、游泳可前往(艾菲特健身文艺路店),暂停时间会给大家统一进行顺延。”
王康说,他当时办会员是认为省体育场的位置方便,并不考虑前往其他门店训练,但剩余的费用却没人承担,“我也联系了有关部门投诉,得知这家公司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人都联系不上了。”王康说。
10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艾菲特游泳健身省体店,门店卷闸门已关闭,店内一片漆黑,附近另一家商户工作人员介绍,称艾菲特游泳健身省体店今年元旦后便没有再开业了。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健身馆此前的经理范先生,他表示,自己曾在这家游泳健身馆工作了较长时间,今年2月,因为发不上工资,他们很多人都离开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了解到,艾菲特游泳健身省体店的经营主体为西安长之艾菲特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8月1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记者拨打所留电话,已无法接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卡退费,应当与健身房提供者协商约定,造成损失的,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合同约定优先:在一般的健身合同中,都有诸如"如果你加入的俱乐部关闭,使你无法再向你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会员服务,你可以解除合同"等条款。合同中还会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的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如果您在退费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