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工作单位来讲,他如果说想要让员工离开单位,可能从正常的逻辑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都应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开除员工,但是有一些网友向我提出疑问,自己所得的单位又想让自己离开工作单位,却又不愿意主动开除,偏偏要让我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这种做法会有什么影响呢?对个人来说有没有什么损失呢?
也许有一部分员工他可能不清楚,这样的做法对个人的损失是非常大的。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听信工作单位让我们主动辞职,因为如果说你没有想法主动辞职,那么就不要这样做,因为主动辞职对自己带来的影响,后果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享受到单位所给予的经济补偿,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它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你在工作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工作一年享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以此类推,你的工作时间越长,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标准和水平也就会更高。而且这只是一个最低补偿标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n。像有些单位他为了弥补员工的损失,通常会给出n+1来,也就是说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还可以多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待遇。甚至有些好一些的单位还甚至会给两倍的补偿,也就是所谓的2n。
但如果说你自己提出离职,就不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你自然而然也就享受不到单位的经济补偿了。不但是不能够享受到经济补偿,甚至连失业金待遇都无法领取,真正意义上就造成了自己既失业了,又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如果说你不能够及时的去寻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对于你个人而言,它的影响和后果是非常大的,所以说我们千万不要这样。
除非工作单位已经明确给你赔偿多少钱,并且签订了相应的补偿协议。而且这个赔偿的钱根据你的计算,你工作一年享受一个月的工资,远远也大于这样的一个劳动合同法的补偿标准。那么我认为你可以选择主动辞职,但前提条件是失业金这部分的待遇也应该由工作单位来协调补偿,这样的话你就不会有任何的损失了,失业金平均每个月,大概至少在1500块钱到2000块钱之间。
如果你参保了10个月的失业保险,那么一般你就可以领取到两年的失业金,我们按每个月1500块钱来计算,一年下来就是18,000块钱,两年的失业金至少也是在36,000块钱左右。所以这部分钱也应该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来进行补偿,而且领取失业金期间职工医疗保险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来代为承担的,大概一年可能又是七八千块钱两年的下来可能又得一万六七。所以至少也要给你多补偿5万块钱,那么才符合你的标准,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去主动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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