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业主的钱是怎么管理的?

彬哲说趣事社会 2024-10-23 10:34:53

人们普遍有一种说法,深圳是商品房最早出现的城市,一些关于物业的制度和规范也是深圳率先引进和探索的。那么,深圳市业主们的钱现在是怎么管理的呢?

制定了专门的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深圳于2020年3月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新增业主共有资金概念及相关规定;同年7月,全国率先制定实施《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资金权属、使用与管理原则,并创立大额资金支出的事前监管、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事后监管制度。

《办法》明确,业主共有资金是指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包括:共有物业收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业主依据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分摊的费用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超6成小区设专门账户

有资料表明,深圳市有户籍人口587.4万、常住人口1756万。全市拥有1880个城中村、4882个住宅小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深圳市业主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也可以继续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的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开设其中一种业主共有资金账户。

从上周召开的“2024深圳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上获悉,截至2024年8月23日,深圳已有3085个小区开设共有资金账户,其中基本账户436个,共管账户2838个。

业主共有资金使用究竟由谁说了算?

《办法》规定,业主委员会参照住房和建设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拟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办法》明确,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业主大会可以在一定金额范围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业主委员会、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出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提案,按规定程序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也就是说,业主共有资金使用由业主大会说了算。

业主的钱如何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监事会或监事负责监督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账户开户单位应当每月与数据共享银行核对业主共有资金账目,并按季度公示以下业主共有资金账目信息:业主共有资金缴存和结余情况;收支项目明细、具体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业主共有资金存入、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等。

业主有权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业主可以通过查阅账目、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说明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政府主管部门也会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利益。如《办法》第四条明文规定,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业主大会实施本办法,对本辖区内业主共有资金日常使用与管理进行指导,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业主共有资金的收支情况组织审计。

《办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业主对业主大会委托审计的报告有异议的,经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后,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另行进行审计。

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是个大课题

深圳是商品住宅起步早、拥有量大的地方,遇到的问题和一些解决问题的探索,对破解全国住宅小区物业难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小区物业问题,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当然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深圳的做法,按照当地人的说法从制度上率了先河,实践上也一直在推行。但实际效果如何,也只有当地人最有发言权。

但从一些资料上来看,截至2023年11月,深圳有效运作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达955个,占已成立业主大会小区总数的55.65%,占全市住宅小区总数的21.91%。

也就是说,深圳市约5000个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大概也只有4成,而且建了业委会的小区近一半不能“有效运作”。可想而知在此情形下,业主的共有资金监督管理会是一种怎样的局面?

4年多了,深圳市出台了《办法》,组织了专班人马着力推行,有60%的小区基本能够进入专有账户管理正常轨道。那么全国其它地方呢?

业主共有资金(公共收益)不仅数目不小,而且牵涉广大居民群众,如何及时有效归集收益,如何严格管理,如何规范使用,有了问题如何解决,制度、机制、实践,都应当花大力气,确实不应该放任自流。否则,遗害无穷,不管是业主自身,还是基层政府,已经吃了不少苦头了。

期待,有更多的好办法、好做法,切实维护好业主的利益,促进小区物业的规范健康运行,让家园真正美好起来。

(部分信息资料来源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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