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黑龙江却被判在河北杀人灭门,无罪后申请国家赔偿四年无果

盐系阿姨 2024-06-07 05:35:52

人在黑龙江老家,却被法院认定在河北杀人灭门,被判死刑。好不容易被无罪释放,陈瑞武申请国家赔偿,一晃四年过去,也无音信。

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率先做出调查报道。人民政协报转载了光明网评论员文章,称“这种伤害跟第一次有罪判决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是缺乏足够权利尊重的任性。”

京华时报报道发出六天后,陈瑞武拿到了法院出具的国家赔偿立案登记表。报道两个月后,陈瑞武拿到了国家赔偿,获赔100多万。

1、冤案昭雪后,四年拿不到国家赔偿

说起陈瑞武这个名字,很多人已经陌生了。但要说起河北霸州灭门案,可能不少人仍有印象。陈瑞武,是当年被认定为“罪犯”的人之一。

2000年12月22日凌晨,河北霸州胜芳镇发生一起杀人案件,刘德成一家被害。从2003年到2008年,陈瑞武等4人被河北廊坊市中院三判故意杀人罪。

陈瑞武说,案发时他根本不在廊坊,而在黑龙江老家,当时他陪原伟东回乡缴纳农业税,认罪是因为被刑讯逼供,实在受不了了。

直到陈瑞武的辩护律师贾磊发现税票这一关键证据,本案才得以扭转。这张由村会计出具的农业税税票,显示陈瑞武在2000年12月22日也就是霸州灭门案发当天,人在老家黑龙江呼兰县缴农业税呢,与案发现场相距有1300多公里。

律师提交证据后,陈瑞武等4人最终被宣告无罪。

获释后,陈瑞武第一件事就是申请国家赔偿,但又遇到了坎,提交完材料后迟迟得不到回复,连案子立没立上都不知道。一拖二拖,四年过去了。

时任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了解后,从北京赶赴黑龙江陈瑞武家中采访。

韩林君看到,陈瑞武的家,是用各种材料搭建起来的板房,周围堆满垃圾。陈瑞武获释后一直靠收废品维持生计,生活很困难,他说自己当年被刑讯逼供受伤,干活时经常浑身疼痛。

他和记者讲述了四年间申请国家赔偿的曲折。之后记者韩林君前往河北走访相关单位,于2016年6月2日在京华时报刊发报道《被关押十年无罪获释 “杀人犯”洗冤4年后难获赔偿》。

报道发出后,中国青年网、新华网、华商报等媒体纷纷转载。

2016年6月3日,人民政协报转载了光明网评论员的文章《拖延不赔消解社会法治信任》。评论文章称——

“10年的牢狱之灾终于结束,人生的最美好的光阴被白白浪费,再高的赔偿代价,都无以抚慰个体内心的痛苦。赔偿既是一种精神性的安慰,也是一种法律性的矫正,因而,及时给予受害人以国家赔偿,既是公权力知错就改的态度使然,也是表达对权利尊重的必然要求,属于法治规范下的应有之义。若是久拖不决,让赔偿者申请的国家赔偿遥遥无期,此举无疑是对当事人的第二次伤害。这种伤害跟第一次有罪判决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都是缺乏足够权利尊重的任性。”

京华时报报道发出后的第六天,陈瑞武拿到了廊坊中院出具的国家赔偿立案登记表。

报道做出的两个月后,2016年8月10日,陈瑞武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获得10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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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系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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