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干部已回家
和稀泥来了!舆论重压之下,迁西老干部马树山被取保候审,让社区领导出面陪同马先生回家。正义虽会迟到,但终究还是会来的。这次,可能真的会来。省、市多个部门指导组已入驻迁西开展调查,相信问题很快会水落石出,真相将大白于天下!一位网友表示:公众一直看着,都想问问,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
感谢全体网民的关心,感谢心怀正义的呼吁,感谢心存希望的群众,感谢人民的社会价值观。马老在舆论面前终于暂时自由了,年已75岁高龄的他,不该被关了。
多个省级部门,至少包括省级公安、检察、纪委。这些单位的代表和唐山市公安、检察院的领导一起在看守所会见了老马。
老马办理了取保候审,被社区领导领回了家。
但是,一个细节也引起网友关注:即便在多个省级部门已经介入,并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提起公诉的县检察院也并未撤诉,这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事件的性质还存在变数。
网友的猜测是,最好的结果也就只能是这样:
过不了多久,书记大人将以工作需要为名,离开迁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保护了体制内冒号们面子,又平息了网络间的怒火,一举两得。
二、舆论的分歧
一位大V发文,认为老马该抓,不少人在评论区猛烈批评,当然也有不少支持者。大V表示,支持者大部分都是体制内的人,这就很有意思了。
大V认为,一些媒体的用词,直接把老干部的行为定性为“举报”,然后把整件事描述为“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立即遭到逮捕”是错误的。
事实是,这位75岁的退休老干部,从2023年8月到12月长达4个月的时间里,多次给省、市主要领导寄信反映县委书记的问题, 12月,更是一次性把这些举报信件发给了当地30多位领导干部。他们全是被举报的县委书记的下属。发给被举报的人下属有啥用?他们想管也管不着啊。
举报有举报的途径,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委或者上级纪委监委举报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问题。
如果老马是向纪委举报,那即便是捕风捉影,也不存在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的问题,因为他没有公开散播捕风捉影的信息。
可报道完全没提到过马某曾向纪委监委举报,老马或许也举报过,但是,纪委是不是查证后认定举报内容不属实?
如果纪委查证过不属实,可以继续向上一级纪委举报。如果纪委查证不属实,或者他根本没有向纪委举报过,那他写信的行为就不能叫举报,而是“随意散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老马收集到的材料,确实是他自己调查核实过了吗?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书记违法犯罪,哪怕直接公开到网上也没有问题,但前提是要“证据确凿”。
再来看看老干部举报的都是什么:“县委书记花几千万给县里搞亮化工程” “县委书记花上亿元搞宣传”。这是问题吗?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县委书记在这这些工程和宣传上存在利益输送,这能作为举报“实证”吗?
体制内的事,只要不涉及经济问题,不涉及不正当关系问题,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说他好大喜功,换个词就成了锐意进取;可以说他搞一言堂,换个词就是领导能力强。而这些问题,反过来也都是成立的,就看大家怎么理解了。
可以认为亮化工程是形式主义,但换个角度,就是为了提高城市形象。迁西作为板栗之乡,把城市建设好没有问题。谁也不希望自己家乡灰头土脸,没有任何亮点。板栗之乡的特色也是需要经过宣传才能广而告之,特色农业也是需要花钱才能推广出去的。
三、没给“摘帽”的推理
老马没有掌握书记违法乱纪的确凿证据,就不能用一些扔进他家的纸团作为证据来四处散播书记违法乱纪。可以私下怀疑,也可以向纪委反映自己和其他人的怀疑,甚至可以向省、市主要领导提出怀疑。
在没有确凿证据情况下,以当地退休干部的名义向省、市主要领导寄信反映问题,还把举报信大量寄给被举报人的下属,这就难脱诬告诽谤的嫌疑。
这个问题的性质跟在网络上公开诽谤他人违法犯罪,是同样的性质。
75岁的退休干部,也就是2008年退休的,老马还是过去那一套思维,这看不惯那也看不惯,还用过去的“斗争”思维来“一百个看不惯”,觉得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大家好。
这样的老干部还真不少见。
小编就曾接触过一位老干部,持续5年时间,倔强地推着自行车,车上挂满了打印的当地某某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和他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的用A4纸粘贴起来字板,游街窜巷,招摇控诉。
但是,每一张A4纸上写的问题,当地纪委都早已查过了,属道听途说子虚乌有。这其实就是诬告陷害和诽谤。
也是被举报的领导肚量大,念在老人年纪大了,没有追究,任其娱乐,反而为自己挣到了良好声誉。
有人不在乎,并不代表所有领导干部都不在乎。老马因此身陷囹圄不自知,当然是当地一大过错,所幸在网络呼声的作用下得于回家,怎么说都是一大进步。
人们也可以说书记小题大做,但换个说法,也可以叫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