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权威媒体披露了一则“司法公告”,相信很多人看过之后会不由得怒火中烧、痛彻心扉,并且充满难以言说的深深忧虑,却又无可奈何: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
详细介绍立案审理原黑龙江省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巨额贪腐案的情况。
这是一宗陈年旧案。四年前(严格说是在六年前),举国上下无不震惊骇然的东北腐败惊天巨案,而今有了“新进展”。
公告称,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男,1963年9月27日生,黑龙江鸡西人,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先后担任黑龙江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等职务。
因涉嫌触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多项刑事罪名,李传良不出意外地先后被追责、调查或审查:
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委立案调查;
2020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批捕;
同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依法对他发出了“通缉令”。
然而吊诡的是,在被正式立案调查之前,李传良却于2018年11月15日潜逃出境并藏匿于境外某个地方,至今仍“下落不明”,连同部分赃款也被转移出去供其挥霍。也就是说,这只巨腐硕鼠在境外逍遥了两年之后,被相关部门察觉发现,然后才“有条不紊”地启动调查和审查的法定程序。时间又过去了四年,经由指定管辖,2024年9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申请对李传良案所涉资产的审查(没收),牡丹江市中院受理申请。漫长曲折的时间差,导致“此地空余黄鹤楼,白云千载空悠悠”的局面,被动式的缺席审查、审理、审判情形,或不可避免地呈现在公众的眼前。
根据公告的介绍,李传良贪腐涉案总资产超过31亿元人民币,其中涉案的房产更是多达1021处。
31亿元啊,这还是2017年李传良东窗事发时的涉案数据。
2017年,整个鸡西(地级市)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足100亿元,他一人就鲸吞掉三分之一中饱私囊,实在是胆大包天、丧心病狂,骇人听闻,更闻所未闻。
叫人痛心疾首的还有:据未经证实的消息,他在2017年时预感自己要“出事”,遂指派六、七名马仔,分多批次拖着数十箱超大拉杆箱现金的不义之财(民脂民膏),从深圳到香港,再离岸辗转出逃至海外的目的地。
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从容且自由,从此逃出生天,人间蒸发……
敲骨吸髓,搜刮起国家和老百姓的真金白银来毫不手软。广大干部群众对于腐败的深恶痛绝,不是没有理由。
需要指出,李传良之疯狂敛财根本不收手、停不下来,绝非一朝一夕、一步登天就可以完成的;也不是他凭一己之力、单枪匹马能够独立办到的。
此案具有三个典型的特征:
1、必定是日积月累、由少到多、愈演愈烈、直至事发的渐进式进程,延续的时间可能数年、十数年甚至更长;
2、必定是内外联手、官商勾结、互相掩护、沆瀣一气的堕落腐化过程;
3、亦可能是内部的制约、监察和预警机制局部失察失灵,松懈放任而催生的恶果。
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反腐已经挺进“深水区”。不可否认,我们取得了“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的系列伟大胜利。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实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毋庸讳言,我们的反腐机制还存在漏洞,震慑力还不够,尚未充分发挥她应有的打击、惩戒和教育的作用,成了胆大妄为之徒眼中的摆设。
——对于某些贪婪成性、毫无底线、肆无忌惮的硕鼠,我们的机制竟如此“后知后觉、反应迟钝”?
实在不应该!
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意义上对人民、对国家的“犯罪”吗?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警钟长鸣!唯愿此类给国民添堵的事件永不再滋生、重演。
一次次刷新三观
20年就批捕了。跑了这么久才爆出来是几个意思
牛逼,许家印都没有跑到国外。
为啥能逃出去呢?原因呢?
确定这不是传说?呵呵
外逃的贪官,一律实施“斩首”行动!
应该还有好多团伙
既然不是单枪匹马,后期查出什么来了吗
杀不杀?
全球追杀
其实这何尝不是又一个萝莉岛呢!只不过是人家没穿衣服,不对,🈶制服穿[哭笑不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全球追杀,挖地三尺也要把他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