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美色,杀人夺妻!1983年武安县马家脑铁矿特大凶杀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2-03 05:33:09

1983年元月11日夜,北风凛冽,寒气刺骨。坐落在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县(1988年10月,撤武安县,设武安市,为省属县级市,由邯郸市代管)境内的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马家脑铁矿,却像往常一样灯火辉映,马达隆隆,机器轰鸣,奏出沸腾矿山美妙的乐章。而在距生产区只有一里多路的生活区,却异样宁静、沉寂。

23时40分,是矿上规定的夜间交接班时间。只见运输区工人邓守录,拿着手电筒,拖着由于劳累而显得格外沉重的双腿,“嚓——嚓——”地向自家走去。走到家门口,他习惯地照了照街门两边,开开门,又向院内照了照,并未发现什么,这才放心地转过身去闩门。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墙旮旯里有动静,忙回头去看,然而,还没等他来得及看清是什么并喊一声“谁?”就挨了当头一棒。邓守录顿时天旋地转,仍强忍着头痛向一个黑影猛扑过去,不幸的是他又挨了第二棒、第三棒。但仍拼命地反抗着,和凶手在地上扭作一团。待双方都从地上爬起,邓守录又连续挨了第四棒,终于发出“哎呀”一声惨叫,双手抱头,踉跄向前走了两步,便一头倒在血泊中。凶犯趁机逃窜。

一起凶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邯郸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局长傅玉堂带领刑侦技术人员火速赶到现场,进行了勘查。

死者俯卧院中,头部有七处钝器伤,脑颅骨粉碎性骨折,血肉模糊,系致命之所在。尸体位置距门约四米,距院内鸡窝约两米,在街门内和鸡窝旁的地上有喷溅血迹,从鸡窝到尸体处有滴血。现场留下死者钥匙一串,手电筒一个,被打坏的手表一块,表针指在二十三点五十分,应系被害时间。

据此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邓守录的手表未被拿走,屋门未被撬,也没用遗弃在地上的钥匙开门拿走东西,不是图财害命;同时,根据初步了解,邓守录是矿上有名的老实人,没有仇者。也不可能是仇杀。

那么,邓守录因何被害?

一个由市公安局刑警二中队、二科及矿山局保卫处和马家脑铁矿保卫科等单位二十余名公安保卫干部组成的专案班子迅速成立起来。对侦破此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广泛发动群众,深入调查走访,抓紧时机,及时发现线索,获取证据,达到破案。

元月12日夜,是个紧张战斗的夜晚。在运输区、开拓区、掘进区和其它部门,在职工宿舍,机关科室、家属院,以及附近群众中,调查会开了一个又一个,走访群众一批又一批。令人鼓舞的是,广大群众真诚地和专案人员一起战斗。他们主动帮助分析,毫无保留地提供情况。

在搜集到的大量情况中,有两个情况引起了专案人员的极大注意:

一个是,邓守录在被害前几天,面带愁容,情绪低沉,虽然他上班还是那样卖力地工作,虽然他平日就缄默寡言,但经常接触他的同志说,他的表情有明显地反常。

另一个是,就在此时,即元月10日至11日,邓守录曾假托受工伤之词,连续往唐山遵化县给其妻刘秀芬发了两封电报和两封信,催其速回。而且,11日的电报是加急的。

这两个情况,对专案组进一步分析案情,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在分析邓守录的死因上,他们自然而然地和邓守录的妻子刘秀芬联系起来。也就是说,邓的死,很可能和其妻有关。因此,侦察工作亦即围绕刘秀芬迅速进行。

刘秀芬何其人也?

专案组同志们调查很快获知:刘秀芬,时年29岁,原籍唐山遵化县人,1978年与邓守录结婚,婚后一直住在矿上,曾生有一个男孩已4岁。刘秀芬长得颇有几分姿色,作风比较“开放”,群众反映她曾和矿上14人有男女关系问题。说起她与邓守录的夫妻感情,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加上刘秀芬在矿上既无户口,又无工作,以前和邓守录还没有大吵大闹过。不过,近来情况有些异常。

据反映,邓守录不久前曾给运输二队一个工人说,去年10月,刘秀芬回遵化县娘家暂住,邓守录11月19日接着回去住探亲假时,刘秀芬找别扭给邓守录生气,并提出离婚。故,邓守录36天假,只住了26天便回来了。

如此看来,奸情杀人的可能性增大了。

经查14名与刘秀芬有男女关系的人,12名属于一般来往,没有特别的可疑之处。唯有赵超华与王作家两人,一个明来;一个暗往,和刘秀芬关系最密。于是,侦查工作围绕赵超华和王作家展开,很快查明了他们与刘秀芬的奸情关系问题。

赵超华,时年30多岁,为采掘二队工人,系有妇之夫,虽和刘秀芬多次发生过关系,但夫妻关系尚好,还不具备明显的作案因素。

而王作家,时年28岁,运输区工人,未婚,不少人诚心实意给其介绍对象,都被婉言谢绝,却常常趁邓守录上班之机与刘秀芬鬼混。于是,王作家被列为重大嫌疑。

围绕王作家进行的重点调查,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情况表明,王作家与刘秀芬不仅有奸情关系,而其的反常表现,使人产生疑窦。

11日中午和下午,即邓守录被害的当天,邓守录曾先后两次到王作家宿舍,神情阴沉而严肃地和王作家秘密交谈,有人进去,二人便默不作声了。同一天,邓守录还分别到矿财务会计室和行政科,查王作家回家休假时在北京滞留的时间和有关情况。究竟邓守录和王作家谈些什么,那是秘而不宣的。虽有人见,但未有人听。

在邓守录已死,王作家又不宜马上惊动的情况下,一时难以弄清。至于邓守录为什么要查王作家在北京滞留的时间,这一情况对侦破此案非常重要。

于是,专案人员抓住这一线索,顺藤摸瓜,进行查证。

王作家是张家口市人。1982年10月17日乘火车途经北京回家休假探亲,而邓守录之妻刘秀芬却偏偏于18日回遵化。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跟,怎不使人怀疑?

据和刘同行时某矿工证实,在北京火车站候车室,确曾见到王作家将刘接走。经查王作家在矿行政科所开的住宿介绍信,明明应是他一人,却赫然写着两人。这就是说,邓守录是怀疑王作家和妻子在北京鬼混才找他密谈的。

另外,按正常情况,王作家应在10月18日到达张家口,而其实际到达时间则是10月22日。联系到邓守录在1982年11月回遵化县休探亲假时,刘秀芬和邓守录生气,提出离婚,便不是无端的了。

更为可疑的是,元月11日,王作家上夜班,按矿规定,应23时50分接班,零时正点上班。而王作家到班时间却是零时30分,迟到40分钟。领导问他为何迟到?王作家回答到一个工人家喝酒耽误了。

经调查,王作家和另几个人到一个工人家喝酒是17时开始,21时许结束的,喝酒回来不久王作家又出去了。这一个半钟头王作家干什么去了?

还有,12日早8时,王作家下夜班后,连饭也顾不得吃,就迫不及待地洗衣服。尤其是上午10时,邓守录被害的消息传出后,整个矿及生活区人人震惊。人们前去观看的,询问情况的,纷纷议论的,无一不在惊动中,唯有王作家异常的镇定,既没去看,也没问询、议论,煞是奇怪!

种种情况表明,认定王作家就是凶手,虽然还缺乏更有力的证据,但王作家作为重大怀疑对象已是无可否认的了。

时间到了元月13日,在这个严寒的日子里,侦察工作进入最紧张的阶段。

恰在这时,刘秀芬接到邓守录的电报后竟然来到了矿上。这对于尽快侦破此案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专案人员经过研究,决定趁刘秀芬初到矿山,情况不明,尚无应付对策之时,立即对刘秀芬进行讯问。果然,刘秀芬对案情丈二和尚摸不清头脑,在专案人员的凌厉攻势下,只得供述了她和王作家的奸情:

我和王作家暗中发生不正当关系已经一年多了。

他多次向我说:“你长得这么漂亮,和他(指邓守录)在一块生活多不来劲。我喜欢你,我爱你,除了你我就打一辈子光棍。”

我说:“我是结过婚的人了,又有了孩子。”

他说:“我不嫌,我就是爱你,家中给我介绍了好几个姑娘我都不要,我就是和你好。”

他还多次叫我找种种借口和邓守录离婚……

难道他们仅仅是男盗女娼吗?王作家会不会在这种奸情的驱使下干出杀人的勾当呢?

专案人员认为:现在应当动用一切必要的侦察手段,尽快揭开这个谜。

经过认真研究部署和秘密侦察,终于获取了确凿可靠的证据。在王作家工作服裤腿上和工作服上衣袖口处发现有两处擦血,在其海河牌白运动鞋上发现有大量血迹,经化验,均和死者血型一致。另外还发现,在王作家箱子内,有在张家口休假期间,于11月1日寄给唐山市遵化县刘秀芬一双皮鞋的包裹存查单,有王作家的父亲询问其“找的那个唐山姑娘是否善良”的信以及其他一些证据,这个“唐山姑娘”就是指的刘秀芬。

至此,案情大白,王作家被立即依法拘留后逮捕。

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这个恶贯满盈的歹徒供认了他杀人夺妻,企图实现其与刘结合的全部罪恶。

恶有恶报,不久,王犯被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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