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成都的毒试卷的处理,对比当年的毒教材事件,有没有不同?
有的!这次毒试卷的处理非常之快,事情披露第二天,涉事人员,包括那篇文章的作者就被全部免职,并等待进一步处理,显然,只免职是不够的!
而当年的毒教材插画作者,还有一系列相关人员,我甚至没有查到他们受到什么实质上的处罚。
两次性质基本相同的事件,为什么处理的速度和方式有所不同呢?
因为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施行。现在对这些混蛋们,已经有法可依了!毒试卷这帮人,明确触犯了新法规第37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以这一次不仅迅速免职,后面还会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而当年的毒教材事件就很无奈,虽然全民声讨,但是当时毒教材那帮混蛋,既没有违反英烈法,也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法,所以除了禁止他们再从事教材设计的工作,进一步处罚除了从党内和职务入手,别的方面真的是无法可依。
我一个外行人来评论几句的话:咱们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那一大优点就是稳定,但是也有缺点,就是有滞后性。但法律的完善一直在进步,最近两年反间谍法的进一步完善,还有今年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正式施行,都是很好的说明。
所以,这次一系列相当人等的最终处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