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教师赋权,教师们当如何珍惜

谭浩俊 2024-08-28 09:10:40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毫无疑问,这是对广大教师工作的最大力度支持,对教师权利的最大力度保护,对教师履行职责最大力度的鼓励。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广大教师的职责都被局限到仅传授知识方面,很难在管理学生方面施展才能。特别是有一定权力和社会地位、有资金实力的家长,孩子在学校往往得到特别的关照,教师很难按照要求实施教育,更别说管理。

也正因为如此,从近年来各类学校的情况看,都出现了重教轻育、重知识轻素质现象,教师把全部精力都放到了提高学习成绩、升学率等方面,高校则把重点放到就业率上。结果,成绩上去了,就业率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道德品质、理想信念、敬业精神、奋斗意识等方面却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出现了诸如校园霸凌等方面的问题。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因为忽视了素质教育、能力培养、品格培育等,出现了一定下降,形成恶性循环。

给老师赋权,不是要回到师道尊严的年代,什么都要听教师的。但是,像现在这样,教师在学生和家长面前很卑微,特别在有权有势学生面前,要小心翼翼说话行事的现象,也是绝对不能允许存在的。如此下去,对教育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必须给教师赋权,让教师能够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教育学生的权力,能够让教师对学生有惩戒、教育的权力。

要知道,必要的惩戒,不是对学生的惩罚,而是学校教育必须具有的一种规矩、一种要求、一种方式。教师与学生之间,可以做朋友,但在教育与被教育问题上,必须有上下之分、高低之别,学生必须充分尊重教师,教师则认真爱护学生,形成良性互动。如果教师不像教师,学生不像学生,那还如何教育、如何管理。

这也意味着,教育管理部门必须把管理权、制度权全部交给学校,让学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上制定更加适合学校的制度与规定;学校也必须把对学生的管理权、教育权、惩戒权全部交给教师,让老师依据学生特点、自身能力和教育方法等,制定更加适合于管理学生的办法与形式,而不要完全一样。

既然从国家层面赋予了教师教育学生的权力,给予了教师最大力度的支持与保护,那么,教师们当如何珍惜这样的机会呢?首先,教师们应当自尊自强自立,要有当一名好教师的信心和决心。要知道,如果教师自身能力不强,教育水平不高,就算赋权了,也未必就能把学生教育好,就能承担起教育的责任。搞不好,问题会更复杂,情况会更糟。因此,对每位教师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有深入思考,要给自己制定目标,要让自己成长。只有自身强起来,才能在学生面前立起来,才能让学生从内心钦佩自己,从而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其二,教师们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担当意识,要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些教师,不仅课上不好,学生也管不好,相反,倒是很会与家长搞关系,甚至利用家长做生意。如此,也就不可能当好教师,不可能把学生培养好。教师不是一个称号,而是一份责任,对家长的责任,对学校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只有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才能有可能承担提起民教师的职责。国家赋予教师权力,就是想让老师承担好责任。所以,面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教师们必须深感责任重大、使命重大。

再者,教师们要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遇到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坚决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近年来,发生了许多损害教师权利、破坏教师名誉的现象,而地方在处理这些事件和案件时,往往也受制于各种因素,没有处理到位,导致教师群体受到比较大的心理伤害,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了很大影响。现在,尚方宝剑已经出鞘,如果再遇到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前提是,教师们也要规范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不要做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像中国人民大学那位姓王的教授那样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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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简介: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