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是!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仅仅是一种维护正当法定权益的工具!那得看法律掌握在谁的手里了,法律没有主动性,不会主动出手,只能被动去运用。与其说法律的胜利,不如说是人的胜利!
是权力的胜利吗?最高检的权力肯定大于地方之权力,没有最高检的权力出手,马树山一案就是铁案了!被判刑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这又说明权力对于马树山不是失败的吗?所以,马树山一案说成是权力的胜利,似乎不妥吧!
是网民的胜利吗?是的,绝对是!
试问,没有网民的不懈呼吁,没有网民锲而不舍的呐喊,权力听得到吗?法律会自动出来维护马树山的正当权益吗?从马树山被拘留,那么多时日,权力哪去了?法律在何处?就连嘴大舌敞的司马南胡锡进都在装睡,这俩大咖不懂法律吗?
由此说来,我认定马树山一案的胜利,是民意的胜利,是网民的胜利!也是权力顺应民意的胜利,是网民依法力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