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民警在一线执法时,经常会遭遇当事人或围观群众用手机拍摄的情况,由于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相关知识,有的民警因在镜头下的不当执法而引发涉警舆情。
2016年7月5日,公安部发布最新版《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明确规定一线民警执法程序,当年7 月26日与次年1 月9日,公安部曾先后发布两期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演示视频,对一线执法民警工作流程进行培训。
2022年1月,现任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要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改革,让各类案件在全过程监督中依法办理,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
尽管公安部曾多次组织规范执法的视频培训会,要求广大民警应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主动防范风险,但因在镜头下执法不当而引发的负面舆情事件还是屡见不鲜,这些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反应紧张过度,因角色错位引发舆情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或群众围观摄录时,会产生过度紧张的心理,往往表现为神情慌乱、躲避镜头或手足无措等。
遇到当事人就执法依据、资格、程序等问题提出质疑时,有的民警以沉默不语或闪烁其词等回避方式来消极应对。
在某些镜头下的执法冲突中,甚至出现了当事人给民警援引大段法条,指出其执法错误,而民警竟无言以对的情况。
这种执法者和执法对象之间严重的角色错位,使得民警在执法现场很容易给围观群众留下业务不精、执法不懂法的观感。
因此,当此类视频在网上传播扩散时,网民们通常都会给予民警相当负面的PK你来啦,形成对公安机关形象极为不利的负面舆情。
(二)简单粗暴干预,因激烈冲突引发舆情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或群众围观摄录时,会产生抵触反感的心理,有的民警甚至当场恼羞成怒,直接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予以干预制止,或高声严厉训斥。
有的民警还会直接抢夺手机,或动手予以惩戒,甚至与视频拍摄者发生较为激烈的言语或肢体冲突,最后因产生严重后果而引发舆情。
(三)言行过于随意,因情绪失控引发舆情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当事人或群众围观摄录时,缺乏起码的舆情意识和敬畏心理,在镜头前出现了过于情绪化的言行举止,或口无遮拦语气乖张,或警容不整举止随意。
这些与执法者身份极不相称的言行,非常容易授人以柄,成为媒体和网友质疑公安队伍和民警素质的所谓"依据"。
(四)执法不够规范,因过错瑕疵引发舆情公安民警,特别是交警、派出所等一线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对处罚提出异议,甚至故意阻碍、抗拒执法的情况。
在此类冲突中,当事人为了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通常会用手机拍摄的方式,有意记录并寻找执法民警在语言、动作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然后再将这些执法过错或瑕疵当作"把柄"予以提出,公然对民警进行要挟。
如民警一旦拒绝,他们就会将这些镜头下的"问题"执法视频选择性地上传网络,从而引发负面舆情。
群众拍摄警务活动时的注意事项有的文章或者基层民警甚至对群众威胁,声称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后果严重。实际上日常绝大多数警务活动是可以拍摄的,特别是最常见的警察处理民事纠纷,日常矛盾的时候。群众拍摄基本原则是在不泄露警务工作秘密,不威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安全线外拍摄。
但拍摄有几个基本前提:
一是不能影响警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不允许近距离跨过安全线,不能对着执法民警大声喊叫嚷嚷,甚至言语辱骂,也不能怼脸贴身拍摄,推倒拉扯,干扰正常警务活动开展。
二是有的场合是不允许拍摄的。
诸如抓捕毒贩现场,有人拍摄到了缉毒民警的清晰面部特征,放到网上。会造成严重后果。有的严重车祸现场极为血腥,不适宜拍摄后上传公开网络。
另外一些可能威胁到拍摄者自身人身安全的场合,比如枪战现场,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现场,都不允许近距离拍摄。
三是不允许掐头去尾,恶意剪辑解读。
群众拍摄后如果准备家庭群,本地群所以上传网络空间,不允许恶意剪辑,掐头去尾,解说或者文字描述中故意扇动。
必须真实还原警察执法的全程,如果因为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后果,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的。
结语如何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镜头下执法的舆情风险,以更加积极科学的策略来避免此类舆情的发生,已经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不探讨具体如何应对上述问题,其实认识到上述问题,基层民警规范执法行为,身正自然不怕群众监督。如自身存在不足,有针对性地补齐短板,就能有效避免舆情事件的发生。
我们应该从思想上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安工作必须接受多种渠道的监督。
更多的公安执法行为正从内部转向公开,公安执法工作也开始从只看结果向看结果更看过程转变。习惯在人民群众的镜头下执法,不仅是
时代对人民警察提出的全新要求,也是人民警察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依法履职所必须适应的客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