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一分钱了吗,你就来争房产, 你指望啥?”法庭上,操着浓浓四川口音的婆婆,指着儿媳就一顿数落。
这揪心的一幕,发生在四川青川县法院,81岁的婆婆王新颖怀着刚刚失去儿子的悲痛,与儿媳对簿公堂。
儿媳名叫汤秋菊,丈夫王欣葵因患糖尿病刚刚去世,留下了三处房产。丈夫的后事刚料理完,就被婆婆一家人告上了法庭。
王新颖老人满腔怒火地痛诉儿媳汤秋菊不得人心、做尽坏事,所作所为令人心寒,要求依法分割儿子留下的500万遗产。
更不可思议的是,原告中竟还有汤秋菊十几岁的亲生女儿。她这可谓是,陷入了众叛亲离之中了。
01
“我就把哥哥叫下来,我们兄妹俩轮流照顾他,后来我们还专门请了个护工。”王欣葵的姐姐说。
而作为妻子的汤秋菊,在丈夫病重住院期间,不但没有去照顾过一天,甚至婆家人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
王欣葵住院这几个月以来,都是他的姐姐和哥哥在轮流照看。为了挽救弟弟的生命,姐姐还垫付了十几万元的医药费。
丈夫病逝后,大姑姐(王欣葵的姐姐)就向汤秋菊索要,她在弟弟住院期间所垫付的医药费。双方沟通无果后,大姑姐一气之下把汤秋菊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还款,这是第一场官司。
随后,汤秋菊的婆婆王新颖和十几岁的女儿王芝仪,又联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王欣葵的遗产。自此,一场关于遗产争夺的家庭风波,也正式拉开了序幕。
而对于婆婆要求分遗产的行为,汤秋菊很是愤怒,她气愤地对婆婆说:“你都七八十岁了,还要争财产干什么?”
婆婆听后更加生气了,“我就是九十岁了也要争,我还活着,我还得吃饭呢!”
接着,婆婆王新颖还控诉,儿媳妇汤秋菊就是“恶毒”、“自私”的婆娘,是她加害了自己的儿子。
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02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汤秋菊和丈夫王欣葵都是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人,结婚后两人就一起去了北京打拼,并于2003年在北京买下一处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
后来,他们又先后在四川绵阳和老家青川县各买了一套房, 三处房产累计已有数百万资产,他们也因此成了远近闻名的成功人士。
然而,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两人的婚姻却亮起了红灯。用婆婆王新颖的话说,“儿子的钱越挣越多,儿媳妇的心思也越来越多。”
汤秋菊先是回到四川,与丈夫开始了长期分居的生活,后来两人又三天两头地吵架,她又想要跟丈夫离婚分家产。
王新葵的姐姐说:“他们一直闹离婚,闹了好多年了。”
汤秋菊的婆婆和姑姐更是认为,正因为两夫妻长期分居,王欣葵一直无人照顾,才导致他的糖尿病越发严重,最后不得不住进了医院。
不过,这也只是大姑姐和婆婆的主观推测。但是在王欣葵住院期间,汤秋菊的所作所为,却是大姑姐的亲眼所见。
首先是照顾病人的事。据大姑姐说,由于汤秋菊不肯去医院照料弟弟,她和哥哥只能轮流照顾,一人服侍几天,苦不堪言。而汤秋菊在老家,很少到医院看望丈夫,电话更是几乎不接。
其次是医药费的事。汤秋菊对于丈夫看病的医药费也是推三阻四的,不愿缴纳。即便是大姑姐强行拉着她,也只是交了5000元意思一下。
面对庞大的医疗费用,大姑姐要求汤秋菊想办法,她却推说借钱借不到,贷款贷不了,总之,就是推辞说没钱,这样的表现根本毫无夫妻之义。
大姑姐无奈,只好自己先垫付了十几万的医药费。然而,钱是交了,弟弟的生命却没能挽回,几个月后,弟弟还是不幸去世了。
提到弟弟的死,当姐姐的悲愤交加,回想着在ICU的情景,弟弟拉着她的手抱憾而去的样子,她痛心地说:“我弟弟至死都在怨恨这个没有心的妻子。”
王欣葵去世后,大姑姐要求和汤秋菊对一下医院的付费单据时,汤秋菊却无情地说:“你想让我对账就对账吗,钱是你弟弟花的,你找他算去。”
本就因亲人去世已万分悲痛,却又听到汤秋菊这么伤人的话,加上她之前的种种所为,王家人被彻底惹怒了,一气之下,王欣葵的姐姐把汤秋菊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她所垫付的医药费。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对此,法院也很快做出了判决,作为妻子,有义务照料自己的丈夫,法院最终判决汤秋菊归还王欣葵姐姐垫付的医药费。
紧接着,王欣葵的姐姐又帮助母亲再次起诉弟妹汤秋菊,要求分割王欣葵留下的遗产。
这时,让人万分惊讶的是,汤秋菊的女儿王芝仪却突然倒戈,站在了自己母亲这边。
03
汤秋菊面对亲人的去世,到底是真的如此冷血,还是另有隐情?女儿王芝仪为什么突然倒向了母亲这一边?
随着案件的调查了解,很快进入了审理阶段。面对这场因遗产风波引起的官司,此时汤秋菊祭出了一超级武器,堪称“王炸”,直“炸”得王欣葵的母亲和姐姐目瞪口呆。
汤秋菊说:“在外人看来,我们是非常风光的一家,但其实这个家早已是个空壳子了。” 原来,为了购房,她从娘家人那里借了很多钱。
只见汤秋菊拿出一沓白条,全是她签字的借据,加起来足有150万元。有的是购房借的,有的是为王欣葵治病借的。金额少的有几万、十几万,金额大的有数十万元一张。
汤秋菊表示,这是王欣葵在世时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分遗产就要先扣除这些债务。但王欣葵的母亲和姐姐根本不相信这一切,因为他们从未听王欣葵说过这债务。
大姑姐更是直接质疑:为什么借条上全是汤秋菊一个人的签名,而没有她弟弟的签名?她认为这是汤秋菊为了转移遗产,而做的假借据。
大姑姐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她弟弟怎么没有向她们借过钱,而是找汤秋菊娘家人借?
这边问题还没有解决,意外再次发生。原本作为原告的汤秋菊的女儿,却突然倒戈站在了母亲这一边。她表示自己要帮母亲一起打这场官司,而且这些借据的存在,她就是见证人。
对于这样的意外,大姑姐认为一定是汤秋菊在背后做手脚,想要利用孩子来打赢官司。
可汤秋菊的女儿却表示,她是看到王家这边有一家人,而妈妈这边只有她自己。在她看来父亲去世了,奶奶和姑姑她们这是在欺负她们孤儿寡母,所以她才会想帮她妈妈。
作为见证人,女儿王芝仪认为这些债务属实,应该先扣除债务再分割遗产。
汤秋菊为女儿的行为所动容,她也终于向大家道出了这些年来的辛酸。
原来,在王欣葵病重之前,女儿王芝仪的腿突然不能动了,在当地又查不出病因。于是,汤秋菊带女儿去绵阳一家专科医院看病。
谁曾想,她刚把女儿安顿好,又接到母亲病重的消息,她只能又急忙赶去广元的医院照顾母亲。
好巧不巧,丈夫王欣葵又因糖尿病并发症严重住了院。一家三个人同时住院,汤秋菊需要多方操劳,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付出,每一个人都在承受着生活的压力。严酷的现实一次次地在冲击着这个家,考验着他们的情感。疾病,这个恶魔也正在试图摧毁着这个家。
04
面对大姑姐的抱怨,婆婆的气愤,汤秋菊也是很无奈。
在汤秋菊看来,是王家人误解了她,她不能去照看重病在身的丈夫,是因为女儿和年迈的母亲也在医院里。更重要的是,三个人还在不同的城市,她根本无法分身。
她认为,丈夫王欣葵那边还有他姐姐和哥哥在帮忙,而母亲和女儿这边,只能她一个人忙活。
而那一堆借条,汤秋菊解释道:“这些年,婆家人只知道人前显贵,根本不知道我们夫妻人后受的苦。几处房子加起好几百万,如果不是陆续向亲戚借钱,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买房,何况给王欣葵看病也花了不少钱。”
那么,事实真如汤秋菊所说的那样吗?借条到底是真还是假?
对于借条的真实性,法院进行了取证和多方核对,除了转账凭证,账务流水等,比如刚借到款,就把款项转到医院去;另外还有人证出庭证明。
经法院最终核实,这一沓借据,是真实存在并非汤秋菊造假。法院认定其中有130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应从遗产中先扣除。
法院在进行调解过程中,需要给死者王欣葵留下的遗产确定一个分割方向。而这需要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遗产到底有哪些?由谁来继承,份额多少?二是债务是否属实,要不要从遗产中扣除?
这两个问题,都已得到了比较清晰客观的解决。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王欣葵留下的三套房产,北京、绵阳、青川各一套,折合市场价共计528.14万元。对于这三套房子的性质,法院也做出了判定,房子是在王欣葵和汤秋菊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按法律规定,在财产分割时,有一半的房产是属于汤秋菊本人所有,另一半才能作为王欣葵的遗产,由汤秋菊、王芝仪、王欣葵母亲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三处房产,扣除130万元债务后,剩余的398万元,其中一半归汤秋菊所有,即199万元;剩下的199万元,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考虑到女儿王芝仪的身体状况,目前才十几岁,还患有抑郁症引起的肢体性障碍,以后的生活可能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在继承份额上应给予照顾。法院提出,共同继承的那部分遗产,50%由王芝仪继承,汤秋菊和王欣葵母亲各继承25%。
至此,这场涉及人情、亲情和法律的遗产官司,算是告一段落。最终判决三处房产全部归汤秋菊所有,债务由汤秋菊全部承担,其他人应继承部分由汤秋菊折价支付。
经法官释法,当事双方都认可了这份判决结果。
05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的家庭矛盾,导致家人之间太多的误解和无助,也为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不幸。
家和万事兴,王欣葵一家本来生活条件还算不错,尽管有不少的借款,只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一家人商量着解决,相互体谅,凭借几处房产,也完全可以很好地处理家里遇到的这些变故。
家庭和睦,家人也会心情愉悦、身心健康。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平安就是福。
法律之外,还有人情、亲情。当初购房的初衷都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人和孩子未来的生活,考虑到了老母亲、妻子、女儿。
本来是很好的一件事,可是王欣葵和汤秋菊两人长期关系紧张,后来两地分居,还一直闹离婚,无形中为这个家蒙上了一层阴影。
试想,在这样一个父母经常吵架的家庭氛围中,才上初中的女儿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女儿的抑郁症以及由此引起的肢体性障碍,恐怕与这些不无关系。
庆幸的是,经历这场官司,关于遗产的问题,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逝者已去,活着的人还要面对生活。大家理性沟通,解开误会,从纷争和对立中走出来,回归正常的生活,这才是最有能量的生活方向。
作者:曲尘明月
编辑:沐颜
参考资料:江西卫视《百万遗产百万债》